今年11月1日,《廈門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保護條例》將正式施行。記者從10月28日召開的廈門市破產事務府院聯(lián)動工作會議上獲悉,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出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個人破產案件的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并同步發(fā)布170余份程序文書樣式,為個人破產案件審理提供規(guī)范化指引。
《工作指引》分為13個部分,共計108條,涵蓋個人破產案件的申請受理、財產調查、債權申報、重整和解、程序終結等全流程環(huán)節(jié),明確了各階段的審理標準和操作規(guī)范。170余份程序文書分為人民法院使用、管理人使用、當事人使用三個部分,同時設置特別破產程序、簡易破產程序、信用修復等特色程序。
除了法院的審判工作指引和程序文書以外,司法行政部門也已完成個人破產事務管理職能落實,廈門市破產信息平臺已基本完成建設,將在11月1日正式上線試運行。包括《工作指引》、程序文書、破產人管理名冊、申報材料清單等在內的一系列內容都可以在平臺查閱下載。
記者了解到,目前廈門個人破產制度實施的各項籌備工作已基本就緒,為制度平穩(wěn)落地筑牢“防火墻”和“保障網(wǎng)”。我市已建立由市政府、法院、司法、發(fā)改、財政、金融監(jiān)管等部門參與的個人破產府院聯(lián)動機制,明確各部門在個人破產申請審查、財產調查、信用修復、免責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分工,形成“司法主導、政府協(xié)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廈門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破產制度的落地實施,是廈門踐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具體體現(xiàn),將有效填補個人市場主體債務紓解的制度空白,為民營經濟發(fā)展營造“鼓勵創(chuàng)新、寬容失敗”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廈門的立法探索與司法實踐,將為國家層面完善個人破產法律制度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廈門方案”。(廈門日報記者 張珺 通訊員 廈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