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廈門商報報道 湯某成是一名詐騙“老手”。從2000年開始,他因盜竊一次被判處拘役,因詐騙兩次被勞動教養(yǎng)、一次被判處有期徒刑。不過這都沒有讓他收斂一些,出獄才1年多,他再次施以老套的騙術(shù),利用一疊冥幣騙得8400元。
去年6月20日,湯某成與湯某朋、唐某揚、安某江在同集路BRT輕工食品園站附近行騙。湯某成帶著一疊首張為真幣、其余為冥幣的“百元大鈔”,在行人潘某面前假裝掉落。湯某朋撿錢后告訴潘某不要聲張,兩人平分。
憑借這種“掉錢詐騙”的手法,幾人騙走潘某2000元現(xiàn)金和銀行卡,還取走潘某銀行卡里的6400元。
今年3月份,湯某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法院近日作出判決,湯某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責令幾名罪犯退賠潘某8400元。(記者楊洋通訊員同法實習生洪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