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持樹枝搶的哥 一審獲刑2年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廈門一名男子喝酒后,竟拿起樹枝搶劫的哥一部手機和零錢,日前被思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2000元。
2010年2月20日凌晨1點多,剛喝完酒身上僅有十幾元錢的姚某,在路邊折了一根樹枝作為工具,打起了歪主意。此時,身邊一輛出租車經(jīng)過,于是他就伸手攔了下來,坐上副駕駛的位置,并告訴司機去蔡塘村。途中,姚某示意司機走小路。剛拐進小路一小段距離,姚某便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樹枝,頂住司機的脖子要司機交錢交手機。司機高某先是將手機交給姚某,姚某不滿意又要高某拿錢。高某就用左手將車上的零錢遞給姚某,在姚某接錢的瞬間,機敏的高某用右手一擋,順勢打開車門從駕駛室滾下來,并大聲呼救。姚某聽到被害人呼救,頓時慌了手腳,打開車門倉皇逃跑。此時,路過的一輛的士司機聽見呼救,便與高某一起追趕姚某,最后兩名的士司機一起將姚某控制住,送交公安。歸案后,姚某對自己的搶劫行為供認不諱。(本網(wǎng)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陳小強 張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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