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6月12日訊 拾荒男子黃某盯上一名女子手中的袋子,第一次欲搶未得逞,竟公然再次下手,搶了就跑。日前,黃某因犯搶奪罪,被廈門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黃某(江西人,38歲),今年3月8日傍晚,他在思明區(qū)湖東路公交車站附近撿破爛。當看到阿紅(化名)手拿一個紅色塑料袋(內(nèi)裝有1部手機及現(xiàn)金520元)時,黃某上前欲搶走袋子,被阿紅發(fā)現(xiàn)。阿紅趕緊跑進旁邊一家商店里。
隨后,見阿紅從店里出來,黃某又跟在后面。害怕的阿紅上了一輛公交車,正當她準備刷卡時,尾隨其后的黃某一把搶過袋子就跑。阿紅下車邊追邊喊,幸虧一名路人攔住黃某去處,和旁邊群眾聯(lián)合將他制服,并移交給警方。(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