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訊 近日,廈門思明區(qū)法院宣判一起案件:嫖客“超時”交易,被賣淫女老公阿強捅成重傷。阿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賠償受害者約100萬元。
“每次100元,時間15~20分鐘”,這個價錢與時間是“站街女”小雪與老公阿強共同制定的,夫妻倆在思明區(qū)布袋街租下了一間房間專供賣淫。
去年7月27日凌晨2時許,小雪接了阿聰這個客人。當(dāng)時阿聰喝了酒,20分鐘過去后,小雪告訴他“超時”了,對方不理會。
小雪見狀便打電話向老公阿強求助。阿聰知道后,罵罵咧咧地穿好衣服后,臨出門前甩了她一巴掌,雙方拉扯起來,阿強趕到時剛好看到這一幕,便與阿聰廝打起來。
“聽到他打電話說要叫10個人過來?!卑姽┱J,他聽到后一時沖動就從身上拿出水果刀朝他捅了過去??吹綕M身鮮血的阿聰,阿強嚇到了,急忙叫上妻子逃離現(xiàn)場,阿聰被趕來的友人送醫(yī)急救并報警。次日10時許,阿強在同安區(qū)官潯新村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經(jīng)鑒定,阿聰?shù)挠掖笸鹊忍幈坏吨聜?,屬重傷,五級傷殘。阿強被思明檢方提起公訴,阿聰也對阿強提起民事訴訟,稱其被故意傷害后住院治療64天,花費60多萬,因此索賠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058617.31元的民事賠償。
思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阿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阿聰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1035767.91元。(N本網(wǎng)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