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9日訊 心情不好,手持鋼珠彈弓槍沿街射擊,致多輛轎車車窗玻璃破碎。昨日下午,石獅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23歲的安溪人許某欽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沒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


兄弟作案現(xiàn)場(監(jiān)控截圖)
今年5月30日晚,林先生將福特小車停放在石獅市鳳里街道振中路517巷內。一覺醒來,發(fā)現(xiàn)駕駛位置的車窗被打穿一個孔,整個玻璃都裂開了,但門鎖完好,車內財物也沒有損失。林先生報警后開車去修理,花費760元。無獨有偶,高先生一輛停放在石獅東西三路興進豪園北門的灰色奔馳轎車,也遭遇同樣經歷,右后車座的玻璃莫名遭到襲擊,車窗還留下彈孔痕跡。
次日,石獅警方在第六實驗小學、建德南洋國際等地,接到多起汽車玻璃被鋼珠擊打案件。案發(fā)后,警方根據(jù)現(xiàn)場監(jiān)控視頻,鎖定兩名作案男子,并于當日在石獅鳳里街道后花社區(qū)一服裝廠抓獲許某欽。
許某欽供述,事發(fā)前晚,因和弟弟許某昆(另案處理),以及弟弟女友喝酒,期間發(fā)生一些不開心的事情。隨后,許某欽提議,拿自己在網上購買的彈弓槍一起出去玩。“我們一開始只往樹上和沒人的地方打。”許某欽交代,“覺得不過癮,后來就拿著彈弓槍朝著路邊的小車玻璃打。”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許某欽伙同他人,到石獅市新星街、鎮(zhèn)中路、長寧北路、金盛路、東西三路等路段,輪流使用彈弓槍射擊停放在路邊的9部小汽車玻璃,造成9位車主財物損失合計12044元,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同時,被告人家屬于本月25日支付賠償款項,已有7位車主領取相應賠償款,另外,法院提醒林先生和高先生兩位車主前去領取賠償。(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程耕輪 黃子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