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版近日公布。記者對比2011年舊版發(fā)現,最引人矚目的“艾滋病不合格”條款被刪除。這意味著從今年9月開始,艾滋病毒感染者將不再被廣東省教師行業(yè)拒之門外。(5月27日《南方都市報》)
在社會普遍仍將艾滋病毒感染者視為“異類”、各種“隱形歧視”無處不在的時候,廣東省嘗試向他們敞開教育工作的從業(yè)大門,無疑開了風氣之先。不僅如此,新標準還刪除了對肢體、視力及聽力等殘障群體的限制性條款,這對于就業(yè)權利依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殘障人士來說,同樣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難怪這份“瘦身版”規(guī)定甫一公布便備受贊譽,被稱為“零殘疾歧視”。人們由此期待它將促進艾滋感染者、殘障人群等弱勢群體的平權工作,實在情理之中。
不過,相比這種紙面上的“平權規(guī)定”,我更關心的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將不再被廣東省教師行業(yè)拒之門外”能夠在多大程度上變成現實?換言之,如果對于艾滋人群的“零歧視”依舊只是“標準”意義上的,感染者想從教仍然阻力重重,那么“新標準”的價值勢必大打折扣。這方面的例子不在少數,比如乙肝,盡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早已不再對乙肝人群“另眼相看”,但在具體的就學就業(yè)中,依舊充斥著對于乙肝患者及病毒攜帶者的各種歧視??梢姡雠_一個“一視同仁”的規(guī)定容易,而真正消除某種歧視則要難的多。
有一種擔憂認為,一旦取消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教師從業(yè)限制,將會出現“艾滋教師”大量涌入學校,進而引起師生恐慌的情況。這種觀點一方面罔顧艾滋病毒主要是通過血液、性接觸和母嬰三種途徑的傳播事實,另一方面還存在偷換概念,將“特例”極端化、普遍化的邏輯謬誤。
在此,我且不再贅述日常生活、社交活動間的密切接觸不會傳染艾滋的科學常識,而來談談放開限制是否會導致“艾滋教師”數量暴增甚至失控?在我看來,沒有也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那種借此支持實行“艾滋病不合格”標準的觀點,要么是出于無知要么就是別有用心。須知,根據目前的相關規(guī)定,要想成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須通過嚴格的考試和激烈的競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艾滋病毒感染者如果仍能夠脫穎而出、光榮上崗,那么不僅不會影響教育、引發(fā)恐慌,相反他們還可能成為學生的勵志榜樣,并且兼具普及防艾常識等“附加作用”。
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打消社會、家長對于“艾滋教師”的擔心、疑慮亦非一日之功。相關職能部門、學校負責人萬不可以為,有了一個新標準就萬事大吉。唯有認真落實“新標準”的各項具體規(guī)定,沖破來自固有觀念、社會壓力等方面的重重阻力,將“紙面承諾”化為現實權利,艾滋平權才有希望“積跬步而至千里”。(文/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