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隧道爆炸事故被處理瞞報責任人疑系替罪羊。1月4日晚,央視《新聞1+1》播放山西隧道爆炸事故報道。1月1日,項目經理宋某等4人被刑拘。專家稱該事故中被抓的是標段包工頭,是比較低層級。央視質疑將遺體轉移到外地去火化,把傷員轉移到外地去進行治療的是更高層面人物,被抓的人可能是替罪羊。
恰如節(jié)目中王錫鋅教授所言,那些項目標段的包工頭要把傷員送到距離事發(fā)地點很遠的368公里的一些醫(yī)院分散就醫(yī),而且需要將那些死者分別送往不同的殯儀館去進行火化處理,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此,我可以“武斷”地說,山西隧道爆炸事故被處理瞞報責任人不是“疑系”替罪羊,而是“就是”替罪羊。如果誰認為我誹謗了他,歡迎起訴我。
事故曝光后,山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長李小鵬義憤填膺地表示:這樣本不應該發(fā)生的責任事故發(fā)生在大名鼎鼎的中央企業(yè)身上,這樣本不應該發(fā)生的瞞報情況發(fā)生在管理良好的中央企業(yè)的身上,我們強烈地譴責這種行為。李代省長的“憤怒”我可以理解,但我想說的是,現在很多不該發(fā)生的責任事故都恰恰發(fā)生在“大名鼎鼎的中央企業(yè)”身上,現在很多不應該發(fā)生的瞞報情況恰恰發(fā)生在“管理良好”的中央企業(yè)身上——請原諒我在“管理良好”四個字上加了引號,因為我認為管理并不良好的央企并不少見。近年來媒體上有很多這方面的例證,不再一一舉例。
相對于李代省長強烈譴責的“瞞報”行為,竊以為炮制“替罪羊”的做法其實更可惡?!安m報”是為了掩蓋真相、推卸責任??墒牵鹿室呀洷惶弑?,輿論嘩然、舉國關注,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炮制“替罪羊”,是不是有點“死不悔改”、“頑抗到底”的意味?“替罪羊”們到底在為誰“替罪”?瞞報背后的真正黑手是誰?公眾將繼續(xù)追問。如有必要,上級政府也須考慮成立專門的調查組赴山西徹查真相。(作者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