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建議全國取消準生證。他認為:生育權是每個家庭、每對夫婦、每個公民可以自由自主決策的私事,卻因強制性計生政策的存在人為變成了折騰證、麻煩證,與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以和為貴的和諧社會觀相去甚遠。(11月27日《環(huán)球時報》)
“辦理結婚證及生育證需蓋章簽字40多個”、“新婚夫婦為辦準生證奔波兩地長達三年無果”……相信辦過準生證的年輕夫婦都能體會到“蓋章簽字40多個”的辛酸,更能明白為辦準生證奔波兩地費時三年也未修成正果的無奈。最近,準生證“辦證難”不僅成為一個社會討論的熱點話題,而且廢除準生證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準生證,準確的稱謂應該是“生育服務證”。它是國家管理人口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然而,原本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為何在存在了30多年后的今天卻被人們戲謔,被稱為“折騰證”“麻煩證”呢?筆者認為,這其中不僅有制度政策有待跟進的因素,更多的還是人為因素使然。
一方面,各地準生政策不一致,辦理準生證的標準不統(tǒng)一,領取準生證的要求也不盡相同,甚者相同地區(qū)的相鄰兩個縣出現(xiàn)了政策“互掐”的現(xiàn)象。這就為辦理準生證的管理者“各持一詞”找到了政策的空子,也為各自為政,互相踢辦理者的皮球找到了“確鑿的證據(jù)”。由此可見,制度的變革,政策的跟進,必須與時代同步。因為畢竟現(xiàn)在社會發(fā)展了,經濟進步了,人口流動更頻繁了,跨地區(qū)的“聯(lián)姻”增多了。
另一方面,辦理準生證的相關部門,相關具體執(zhí)行者,人為制造“行政梗阻”。本來在男女雙方出生地均可領取準生證的,由于怕承擔管理的風險,找各種理由搪塞辦證者。有的更是以制度的某一條為執(zhí)行依據(jù),本來2個工作日可以辦妥的,非得拖到政策規(guī)定的“不得超過多少多少個工作日”為極限。一個相關部門拖延幾天,所有相關部門加起來拖延到“孩子超前出生”也就不足為奇了。
正如,有一個正在辦理準生證的走頭無路的網友被身邊的朋友建議用“蘿卜章”,這是草莽英雄被政策制度“逼上梁山”去造反,還是政策執(zhí)行者逼著良民“以身試法”?筆者相信,你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如何才能避免這樣的政策因人為因素而打折呢?可以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找出對癥下藥的根治方子——“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yōu)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此話雖簡短,但真正能做到上述要求,相信“藥到病除”而且會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