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警方今天宣布查獲焦姓女子赴日采購禁藥,帶回高雄販賣,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罪嫌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最近獲報,高雄市新興區(qū)的熱門商圈一商家,公開陳列販賣自日本購買未經“衛(wèi)生福利部”所核準藥物。
警方訪查焦姓女子開設商店,發(fā)現(xiàn)店內確販賣多樣未具有“衛(wèi)福部”核準藥物,其中有便秘藥、感冒藥、痘痘藥、頭痛藥及龍角散等,還將藥物放置在店內明顯處,售價自180元(新臺幣,下同)至700元不等。
警方佯裝客戶至店內參觀時,店員更主動推銷置于結賬柜臺上藥品,還稱若有需要其他藥品可先預訂,老板下次到日本采購批貨時可以特別代購。
警方14日會同高雄市衛(wèi)生局持搜索票前往搜索,焦姓女子坦承犯案不諱,她供稱,販賣商品是她赴日帶回的,每年赴日數(shù)十次,累計里程已達航空公司的金卡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