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31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四次會議,其間,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的政府組成人員名單、任免的審判人員名單及任免的檢察人員名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決定任免的政府組成人員名單
(2016年8月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羅金水為三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任命謝家芹為三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免去程鵬鷹的三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wù);
免去謝家芹的三明市商務(wù)局局長職務(wù)。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任命的審判人員名單
(2016年8月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劉月娥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任命徐浩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鄧群生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徐娟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賁丹丹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鄭景上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吳良盛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任命的檢察人員名單
(2016年8月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陰長焰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鄧松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嚴(yán)永洪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余桂芳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吳水益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