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糾結(jié)的迷局
男方稱是代孕 計劃索回已支付撫養(yǎng)費
鑫鑫的尸體被找回后,他親生父母的關(guān)系此時開始糾纏不清。
20日晚,在資陽雁江區(qū)一賓館內(nèi),王藝告訴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其實鑫鑫的父親是他的表哥羅甲,他只是“頂包”,因為表哥早有家室,但他們夫妻二人一直沒有孩子。2014年的一天,羅甲突然找到他,說想要個娃兒,讓他幫忙找個女的生個小孩,“金錢交易”。
王藝說,不久后,他托朋友幫忙找到了29歲的李麗,“因為是一個大學(xué)生,基因也比較好,表哥比較滿意。”
“李麗當(dāng)時已經(jīng)有一個3歲兒子。”王藝說,為了懷上孩子,羅甲特意在成都給李麗租了房子。“后來懷起了,表哥前后數(shù)次共轉(zhuǎn)賬20萬,作為代孕酬勞。”
今年10月7日,孩子被李麗帶回資陽生活,羅甲支付23萬元作為撫養(yǎng)費,“她開始說是借,后來表哥說當(dāng)撫養(yǎng)費扣除。”王藝說,李麗并未履行好帶鑫鑫的約定,他和表哥羅甲計劃追回已支付的撫養(yǎng)費。
女方不敢認(rèn)孩子
回老家謊稱是幫別人帶的
21日中午,李麗的弟弟李明(化名)告訴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2歲的鑫鑫是被姐姐失手傷害致死,“直到案發(fā)那天,我才曉得這個孩子是姐姐的。”
“姐姐經(jīng)常提起羅哥,說在成都合伙開美甲美容店。”李明說,姐姐之前一直在成都,今年才回資陽,10月份剛帶鑫鑫回來時,“說是幫別人帶的,不是她自己的。”
李明口中的羅哥就是羅甲,“以前一直是在電話中提起,今年我碰到了一次。”李明說,他碰到羅甲時,羅稱自己是到資陽看李麗的,每次都顯得很匆忙。
李明說,直到姐姐在病床上當(dāng)著他們的面告訴警方,她殺死的鑫鑫是自己的兒子,家人才恍然大悟,“然后從羅哥口中得知,姐姐這么多年在成都都沒有上班,那她哪來那么多錢花,那不就是有人包養(yǎng)她嗎?”
“如果羅哥說是代孕,希望他再到資陽來,我們面對面對質(zhì)。”李明說。
C、無辜的幼童
母親喜歡抽煙 父親是年近50的老板
才2歲3個月的鑫鑫,還沒來得及看清楚這個世界,便匆匆與人世告別。
他的母親李麗曾在成都讀中專,后在重慶修成大專。
王藝說,李麗遇到羅甲時剛離婚,帶著一個3歲多的兒子,經(jīng)濟壓力大。在成都一家美容美甲店上班時,雖然已經(jīng)懷上了鑫鑫,但她仍然帶著大兒子,挺著大肚皮出去跑客戶,“這是表哥羅甲告訴我的。”
王藝稱,自己第一次與李麗見面,便是12月6日帶著她去派出所報案。后來連續(xù)幾天,王藝都追著李麗盤問鑫鑫“失蹤”的細(xì)節(jié),他印象中,李麗是一個愛抽煙的女人。
“讓她一回憶,她就要點一根煙,慢慢抽。”王藝說,李麗拿著表哥給的錢,在資陽老城區(qū)開了一家美容美甲店,平時代賣一些產(chǎn)品。21日,記者在資陽老城區(qū)找到這家店,是一間并不大的門面,已經(jīng)關(guān)門歇業(yè)。
鑫鑫的親生父親羅甲,是成都一名老板,年近50歲。王藝說,羅甲平時被老婆管得很嚴(yán),兩人沒有孩子。
親生父母不接納 孩子曾被陌生婆婆照管
王藝說,鑫鑫出生以后,羅甲只把這件事情告訴了自己的母親,“此外只有我和我的前女友知道。”
鑫鑫來臨,并未得到親生父母的接納,王藝成了他出生證明上的父親。出生5天后,爸爸羅甲不能帶他回家,媽媽也沒有要他。他跟著“出生證明上的爸爸”,來到了邛崍,然后交由一個陌生的婆婆照管。
王藝說,直到2016年,李麗想鑫鑫了,再次與羅甲取得聯(lián)系,后來李麗被允許多次到邛崍去看兒子。
今年9月,羅甲決定讓鑫鑫跟著李麗生活。“在支付23萬元前,羅甲帶著鑫鑫去做了親子鑒定,是親生的。”王藝說,鑫鑫到資陽媽媽家里,外婆和舅舅詢問他的來歷時,雖然他叫著李麗“媽媽”,但李麗則稱是在店子上撿到的棄兒。
李麗的弟弟李明說,鑫鑫剛到資陽時比較瘦小,后來穿得也干凈了,長得更是白白胖胖。(記者 田雪皎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