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9日訊 一輛從湖北開往福清江陰鎮(zhèn)的貨車,因操控系統(tǒng)出現問題,在莆永高速公路仙游段撞上路邊護欄,車上近40噸石頭散落一地。高速交警和路政到場處置后,叫來拖車公司,把出事貨車拖到近20公里外的城廂區(qū)華亭鎮(zhèn)停車場,而現場貨物則送至福清江陰鎮(zhèn)。3日后,車主劉先生去停車場取車時,卻被告知要繳納27410元的施救費用。昨日上午,劉先生撥打海都報新聞熱線95060說,這簡直是天價施救。因無法和拖車公司達成收費協(xié)議,他的車至今被扣在停車場。
車主劉先生提供的莆田萬旺汽車服務公司的收費清單
從2.7萬降至1.7萬,收費怎么說降就降
劉先生說,5月14日,他駕駛的豫R36075貨車載著石頭,從湖北出發(fā),運往福清江陰鎮(zhèn),車上石頭重近40噸,途經莆永高速仙游段時撞了護欄。
事發(fā)后,高速交警、路政到場處置,并叫來了莆田市萬旺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拖車,將受損的掛車送至莆田華亭鎮(zhèn)停車場,而散落的石頭則由拖車公司叫來另一運輸公司,送至福清江陰鎮(zhèn)。
5月17日,劉先生去取車時,被告知需繳納27410元施救費,這讓他傻了眼。“怎么這么高?”劉先生向拖車公司要來了清單。記者看到,收費清單上標明吊車費7000元、搶修出動費1080元、警示布控800元、工人費5850元、機械車輛費5000元、盤貨載工人車費600元、工作人員現場指揮費1200元、路面清洗費2880元、裝事故車車費3600元,總計27410元。
海都記者介入采訪后,劉先生昨日下午6時許打來電話說,拖車公司擬了一份新的收費清單給他,價格從最初的27410元降到了17000多元。也正因此,劉先生感到疑惑:施救費不是有標準嗎?怎么可以說降就降。
拖運費、吊車收費,被指高出收費標準
劉先生說,此次他從湖北送貨到福清,總運費為8800元。據他的經驗,從事故地點運輸貨物到福清江陰鎮(zhèn),最高只要3000元,且包括了人工費。但這家拖車公司卻收取了5000元的運輸費。
劉先生還說,他的貨物重近40噸,根據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清障車拖運費和清障車出動基價收費標準總共只要1110元,萬旺公司卻收取了4680元;吊車收費為3500元,但萬旺公司卻收了7000元,他懷疑存在重復收費。
記者獲悉,車輛在高速路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和路政部門負責為事故車主聯系救援車輛,以盡快恢復交通秩序,產生的費用則由拖車公司和車主協(xié)商,相關部門不介入拖車公司的具體收費業(yè)務。
記者昨日聯系了莆田市萬旺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他們公司的收費標準,是根據物價部門出臺的收費政策執(zhí)行。“劉先生的貨物重量在40噸左右,我們出動的吊車噸位是35噸,按收費標準,21~35噸之間的吊車,收費為3500元。”該負責人稱,因為吊車將事故車輛吊起后,運至停車場,又將車輛吊下,發(fā)生兩次吊運行為,收費共計7000元。
該工作人員說,他們將劉先生掛車上的貨物運出高速公路后,又叫了另一家拖車公司,幫忙把貨物運送到福清江陰鎮(zhèn),但卻稱并不清楚這家拖車公司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對于劉先生反映收費太高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他們會繼續(xù)和劉先生協(xié)商。
事故車一吊一放,被收兩次吊車費
記者從福建省物價局獲悉,根據2014年公布的《關于調整高速公路清障收費標準》通知,高速公路清障吊車收費標準,共分6個指標,而劉先生的貨物重39噸,萬旺公司派出的吊車噸位為35噸,所屬收費標準為:21~35噸(吊車噸位)收費為3500元。
物價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吊車收費包含出動至清障現場、將事故車輛吊運至指定地點,但不含二次轉運。也就是說,按照《通知》要求,吊車從出車到吊裝車輛到指定地點只按照一次吊車收費,費用為3500元。對于拖車公司將車吊起后,在停車場吊下為兩次吊車收費的解釋,或存在重復收費。
此外,根據高速公路清障車收費標準,10噸以上貨車,清障車出動基價為600元/次,清障車拖運費用為30元/公里。劉先生稱,從事故點到華亭停車場總共17公里,收費應為1110元,但對方卻收取了4680元。
目前,莆田市物價部門已接到劉先生的投訴,將介入調查此事。(記者 陳晉 陳麗明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