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錢花,兩男子肖某、吳某竟通過網購假項鏈到首飾店抵押的方式騙錢,同一天到不同的兩家首飾店抵押,不料在第二次抵押時被識破,其中一人被當場抓獲。近日,這兩人因此被莆田城廂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法院判決肖某犯詐騙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吳某犯詐騙罪,判處罰金8000元。
肖某和吳某均為莆田人,據吳某交代,其在網上看到有人用假項鏈抵押騙金店的現金。他因手頭缺錢也想試一下,并叫上朋友肖某一起實施。今年3月初,兩人偽造了駕駛證并從網上以每條600元的價格購買了2條項鏈后,來到城廂區(qū)南門市場附近的首飾店。當時,店內僅店員周某在看店,兩人便向周某出示項鏈,并聲稱該項鏈為18K黃金項鏈,需抵押換錢。兩人一唱一和,讓周某沒有做太多檢查就給辦理了抵押,得逞后兩人帶著5000元抵押款繼續(xù)尋找下個目標。
當天下午,兩人來到一家珠寶行,準備采取老辦法騙取抵押,就在核實證件時,店老板發(fā)現駕駛證異常,于是再次認真檢查了項鏈。果然,店老板用砂紙擦拭幾次后,發(fā)現項鏈是假的,于是拒絕抵押。肖某、吳某剛出門,店老板便想起剛有朋友首飾店被人用假項鏈騙走幾千元,因此,他懷疑可能是同一伙人作案。于是,店老板沿途尋找這兩名男子,在巷子內抓住了肖某并報警。4月5日,吳某向警方自首。(海都記者 李偉強 通訊員 林晨 陳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