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微商”非常流行,但有的商品能買,而有的不能買,仙游縣三名男子就因為在微信上購買了幾件商品,引來了牢獄之災。
經(jīng)查,今年3月初,余某(男,1986年生,仙游縣大濟鎮(zhèn)人)以微信紅包的方式,支付180元購買“魚雷”8枚,之后將其中3枚用于池塘內炸魚。
與此同時,郊尾派出所通過核查,動員涉案人黃某(男,24歲,仙游縣郊尾鎮(zhèn)人)投案,榜頭派出所也動員涉案人陳某(男,1976生,仙游縣榜頭鎮(zhèn)人)投案。黃某和陳某分別供認,各購買了8枚與3枚“魚雷”用于炸魚。
目前,余某、黃某和陳某三名涉案人,均已被警方處以治安拘留。此外,仙游警方已組織爆破技術人員,在楓亭一采石場對收繳的5枚“魚雷”,采取水中溶解的方式進行銷毀。
警方提醒,“魚雷”屬于一種自制型爆炸裝置,有一定爆炸威力,用“魚雷”炸魚不僅嚴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而且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給社會治安帶來較大隱患,屬違法行為。(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王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