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歲到27歲,許瑤每個月最多能見到父親一次,每次半個小時。
2月4日,12時30分許,庭審結束。家屬在法院門外等待結果,有的家屬又抹起眼淚。記者 盧義杰攝
張云長大的經歷與她相似。直到今年1月20日,張云告訴父親:“這可能是我們最后一次在這里見面了,下次見面,我們肯定在家里。”
她離開與父親相見的福建省莆田監(jiān)獄后,過了15天,她與許瑤分別穿上橘紅與粉紅的呢子大衣,早早來到法院等著,見證父親平反時刻的到來。
截至今天,她們的父親許玉森、張美來已失去自由22年。
1994年,他們連同另外兩人被警方認為是一起綁架殺人案的兇手。時隔5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搶劫罪判處4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今天,福建省高院在莆田開庭再審,當庭改判4人無罪。
父親被抓走時,許瑤5歲,張云6歲。父親平反出獄時,她們已有各自的家庭,最大的孩子都已經8歲。
事發(fā):怕追問“爸爸在哪兒”不敢辦婚禮
2月4日晚,莆田新涵大道兩側路燈亮了,許玉森、張美來第一次走出監(jiān)獄大門。
許玉森換上女兒兩天前給他新買的衣服,頭頂冒出的白發(fā)像刺一般扎人,他才47歲。70歲的老母親挽著他的手臂,始終沒有松手,她的眼淚也沒有停過。
在許瑤的印象里,小時候,有一段時間奶奶和媽媽都在不停地哭。1989年出生的許瑤,那時還不知道1994年春天發(fā)生了什么,后來她才慢慢明白,家人哭的是在北京打工的父親被警察抓回莆田。
她家在莆田市聯(lián)星村的舊房子與張云家挨著。張云比她大一歲,在張美來的4個孩子中排行老大。兩個女生經常一起玩。兩人嬉笑的時候,并不知道1994年1月13日夜晚,在30里外的前范村,鄭某遭遇入室搶劫,被殺死在家中。
張美來像往常一樣,繼續(xù)開著三輪摩托車。一天,他出車到晚上都沒回家,接著警察去他家里搜查“有沒有金戒指”,翻得“亂七八糟”,但一無所獲。
沒多久,這兩個挨著的家庭,傳出張美來和許玉森都因搶劫殺人案失去自由的消息。
1999年的福建省高院終審判決書里,兩位父親是這樣殺死了鄭某:
他們先用細塑料繩,分別把大廳門環(huán)及西小廳門環(huán)捆結,張美來再用螺絲刀撬開大廳東后房門鎖。當他們和另外兩名村民蔡金森、許金龍進入大廳,鄭某正好走了出來。
許玉森急忙攔腰抱住了鄭某,張美來、蔡金森用風濕膏貼住其嘴巴,許金龍則將面粉袋套住他的頭部、頸部,再用粘膠紙緊繞了好幾圈。最終,老人頸部受壓窒息死亡。
警察想從張家找到的金戒指是“贓物”之一。在判決書里,死者共有6枚金戒指,被他們截為12塊,每人3塊,在賭博輸掉后賣給了一個叫陳國太的人。
他們的家人不相信這一切。今天的再審判決書也顯示,這些事實缺乏與之相關聯(lián)的客觀證據。
失去自由那年,張美來28歲,是四人當中年紀最大的。許玉森25歲。21歲的蔡金森則剛結婚18天。20歲的許金龍還來不及結婚。
許瑤的感受是,村里的人,有同情的,也有人幫忙出主意的。當然,也有說閑言碎語的。
陰影10年之后仍未散去。2008年,張云的弟弟娶了媳婦陳梅,她一度以為“自己沒有公公”,后來才逐漸知道這件事。陳梅生了一男一女,大的已經7歲,但這對夫婦至今仍然沒有辦婚禮。
“如果別人問起爸爸哪兒去了,該怎么說?”張家顧慮。
除了精神跌入谷底,物質生活也緊張起來。張美來入獄之后,好長的一段時間,每個季度2000元低保成為有4個小孩的張家的重要收入來源。
許家也不樂觀。凌晨4點,許瑤的媽媽就得起床下地干活,7點左右又急忙到別人介紹的飼料廠上班,一直干到晚上9點。如果是旱季,她甚至半夜就去田里澆水,一般很少人敢在這時候下地。
申訴:為省路費故意讓“黑保安”抓回老家
嫁入張家的陳梅不是本村人。聽說公公入獄的事情后,她告訴別人:“如果真的殺人了,那就一命抵一命。但是,我父親是冤枉的。這些事沒證據。”
陳梅希望公公盡快出來,這樣,她也可以與丈夫補辦一場婚禮了。
她陪著婆婆到省會福州,然后再轉火車去北京,好幾次都是將近20小時的站票。起初,她不好意思在過道邊坐著,去的次數多了,她也學著撿一些紙皮,索性半夜里躺在過道上。
與她家一起踏上反映情況之路的,還有另外3家人。有的村民普通話都講不好,到了有關部門只能“跟啞巴一樣”,但依然一次次跟著往上跑。
為了離法院近一些,陳梅和婆婆只住法院附近每晚10元的旅館。五六個陌生人擠在一間屋子里,她起初不敢睡著。她還看到,有的人夏天舍不得花錢,就睡在大街上。
“他們是乞丐嗎?”第一次去北京的時候,許瑤也看到了這些睡大街的人。所幸,許家有親戚在北京,給許瑤的媽媽留了一把鑰匙。
因為反映情況,他們曾被拘留過。“有證的拘留,我媽媽就有七次。”許瑤說。
但陳梅有時候偏偏試著“自投羅網”。
從北京到福州返程車票硬座要200多元。為了省錢,她和家人在反映完情況之后,主動到截訪人員密集的地方。有人問她:你是干什么的?她馬上說:我們來上訪的。
緊接著,她就被這些人帶到另一個地方,等湊夠了十幾人之后,統(tǒng)一被送上火車。
張家另一邊也在持續(xù)每月一次的探望。監(jiān)獄里,張美來的臉龐一次比一次更接近中年的樣子,“總是報喜不報憂,如果和哪個鄰居吵架了,肯定不說”。
如果張美來托家人辦事,但沒有盡快辦好,在每月一次的見面里,他也會對著電話機大聲說話。張云明白,父親心里焦急,有時情緒不好。
父親們也逐漸與外界隔絕開來。一次去探監(jiān),張美來請家人幫忙“買一雙5元的鞋子”。他不知道,“現(xiàn)在有的襪子都要賣5元了”。
在監(jiān)獄里的許玉森,發(fā)現(xiàn)孩子在外面一天天長大,“心里難以接受”。聽說外界的事情,他也在感慨“社會發(fā)展這么快”。
時光一年年流逝,反映情況乘坐的車票越積越多。張云和許瑤成年了,成家了,各生了兩個孩子。她們的父親仍然留在高墻里。
很多時候,許瑤的媽媽聽說誰誰可以幫家人伸冤,誰誰有關系,誰誰可以幫忙寫材料,她便東借西湊了一些錢,一次又一次,但沒有結果。她說自己被騙了,家人追問被騙了多少錢,她從沒具體說過,只說是“十幾萬”。
2009年前后,北京多名律師接觸了案情。一些律師發(fā)現(xiàn),指向4名被告人處理贓物的重要證言,兩份筆錄簽名明顯不一樣。緊接著,4個人的供述為何自相矛盾,4個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明,越來越多疑點被陸續(xù)提出,媒體也進行了披露。
案情逐漸明朗起來。在不少律師看來,案子平反只是時間問題。這時,距他們失去自由即將20年。
2014年2月,福建省檢察院作出再審檢察建議,認為“原判認定蔡金森、許玉森、許金龍、張美來共同搶劫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福建省高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再審。
家人一度以為再審有望。然而,進程又卡住了。一晃兩年,悄無聲息。
一個多次與許家打交道的律師還是發(fā)現(xiàn)了一點異樣。他偷偷問許瑤,為什么她的母親對律師好像有些冷淡?許瑤解釋,她被“騙”得害怕了,誰也不相信了。
平反:父親愿意寬恕當年的公檢法辦案人員
再審決定書是2015年12月收到的。許瑤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開心得快哭出來”。
張云聽去監(jiān)獄會見父親的律師說,“張美來第一次見到我們就主動微笑”。以往,她的父親挺嚴肅的。最終,再審的日子定在今年2月4日。這距2016年除夕只有3天,距上次開庭隔了17年。
當年一起走進被告席的蔡金森,經過減刑后于2014年刑滿釋放,他娶妻生女,剛成為一名父親。張美來幾個孩子都成年成家了,家庭開始有新的收入來源,元氣慢慢恢復了一些。許瑤則在姑丈的幫助下,修了新房。
2月2日這天,許瑤與張云帶著家人來到市區(qū),給父親們挑衣服。張家買的是外套、毛衣、褲子、鞋子、襪子,全身加起來600多元,張云也給媽媽挑了一套與自己衣服顏色相近的橘紅呢子大衣。
所有家屬都相信,這樁22年前的案子就要改判無罪了,4名親人馬上可以回家過年。好多女家屬特地穿上了紅色系的外衣。
2月4日,蔡金森凌晨3時40分就睡不著了。許瑤在凌晨5時也“自動醒了過來”。
上午8時,張云向周圍擺出OK的手勢,進了庭審現(xiàn)場。她發(fā)現(xiàn),不僅是父親,所有被告人說話都有些激動。許瑤放棄現(xiàn)場旁聽。她家有3個名額,一個給了弟弟,一個給了媽媽,還有一個給了當年幫她家尋找證據的校長。
庭審開始。張云聽到,檢察官當庭建議法院改判。
“沒有懸念了。”休庭的時候,她出來告訴在法院外等候著的人們。兩點半宣判,三點宣判,四點半宣判……一個個宣判時間的版本在庭外流傳。家屬們一遍遍集合,望著法庭開門的方向,又一遍遍散去。
17時,結果公布:無罪。
家屬們沒有歡呼雀躍。他們好像聽到了十分正常的結果,開始分配誰坐哪輛車,前往監(jiān)獄接人。
“我爸剛剛出來,先把身體恢復好,慢慢適應外邊的生活吧。”21時,張云正擁著父親去一家四星級酒店參加宴會。父親已經22年沒出來了。
許玉森走出監(jiān)獄大門的時候,許瑤的車還在路上。她打聽給父親買的衣服是否合身,結果,不大不小剛剛好。
面對鏡頭,失去自由22年的許玉森沒有嚎啕大哭。他說,他選擇寬恕當年公檢法的辦案人員,“看在他們父母和孩子的份上”。因為他感受到,一個人落難是全家非常痛苦的事情,“希望他們多做好事多積德”。
他想起了自己的父親:為了去看守所給他送錢,又趕著回村里耕地,路上出了車禍,人癱瘓了。2012年,在他平反的4年前,許玉森的父親離開人世。
許玉森父親的眼睛,是同樣等待父親歸來的許玉森之子幫忙合上的。
(文中當事人家屬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