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動員會上傳來喜訊,永定區(qū)人民法院被列為全國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據(jù)了解,全國被列入改革試點單位的法院僅50家,其中,人民陪審工作典型經(jīng)驗材料能夠被最高人民法院收錄的僅10家,永定法院是我省唯一。
永定法院從2005年著手建立人民陪審員制度,到如今成為全國改革試點單位,該院的人民陪審員工作引人注目。2013年,永定法院實施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由54名人民陪審員增補至108名。永定區(qū)人大常委會與法院、司法局聯(lián)合組成考核組,堅持廣選嚴核的原則選任陪審員,并報紀委、綜治委、計生等部門審核,確保陪審員質量和素質。這108名陪審員中,他們不僅從事不同職業(yè)且行業(yè)分布廣泛,豐富了審判隊伍的知識結構。
為充分保障權利,區(qū)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要求政府、法院等國家機關和單位不得阻礙或干擾陪審員依法履職。通過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進一步落實,這在我省是首開先河。去年,永定法院陪審員參審案件673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達98.6%。
該院把陪審員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對陪審員進行崗前培訓和任職期間業(yè)務專項培訓,并將陪審員參與調解案件數(shù)納入目標管理考核,激發(fā)了陪審員的積極性。這些舉措,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陪審員“陪而不審、審而不議、議而不決”的痼疾。去年,該院陪審員參審案件的服判息訴率達98.7%,無一件發(fā)回重審。
除了廣選嚴核,還要能進能退,該院還制訂了進退機制。去年,該院約談批評7名因不正當履行職務、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審的陪審員,因工作調動或一次性勸退等原因提請區(qū)人大常委會免去5名陪審員。(通訊員 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