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警方發(fā)布公眾號文章提醒,如果你身為微信群主,卻不“盡責”,萬一有人在群里做了違法的事,你可能因“失職”被同罪處罰。
昨日,福州警方發(fā)布了一起浙江的案件:去年9月,張某建了個微信群,人數眾多。阮某進群不到3個月,轉發(fā)了120多個黃色視頻。張某沒當一回事。浙江瑞安法院宣判了浙江省首起通過微信傳播淫穢物品案,傳播者阮某和微信群群主張某,均被判處拘役1個月零15天。因為群主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沒有及時制止或將阮某踢出群,因此與阮某同罪。
為什么群友發(fā)黃色視頻,群主成了墊背的?福州警方解釋,微信群主與群員權利的核心區(qū)別:群主可以刪減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員,而群員則不能刪減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員。群主當然負有監(jiān)管職責,對于群員發(fā)布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踢出群聊。
而除了當群主卻沒有承擔起監(jiān)督管理職責外,用自家人的醫(yī)??ㄙI藥報銷、欠錢不還、替考、超速、銷售注水肉、拖欠工資、微信傳謠等,都有可能要負法律責任。(海都記者 江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