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抱著一個歌手的夢想,但是吳秀波更喜歡“走穴”,不喜歡被拘束,所以到了30歲,當時和他一起唱歌的人慢慢有了名氣,而他還是籍籍無名。2000年的時候,他用自己掙的錢出了一張唱片《愛之戰(zhàn)》。唱片做好之后,卻沒有錢去打榜。
張健邀請吳秀波去做配樂,每次能掙5、6千元,算是不少了,但是這些錢還是不夠生活。張健又邀請他去演戲,演了一共16集的電視劇,結束后他拿到了8萬元現(xiàn)金。每一集是5000元的價格,那是當時大腕級演員的片酬。
吳秀波說:“當時如果沒有劉蓓,我離餓死真的只差一步。而且我一定會把自己餓死,因為我有羞恥心,絕不會去找比我混得好的朋友,而恰恰她是一個比我混得太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