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德乙未到場
2016年7月7日,*欣泰時任董事長溫德乙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溫德乙給予警告,并處以892萬元罰款,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根據深交所相關規(guī)定,董事在任職期間被中國證監(jiān)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應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一個月內離職。
*欣泰8月5日公告,溫德乙于近日向公司董事會遞交了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據*欣泰介紹,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溫德乙辭職不會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其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將不在*欣泰擔任任何職務。
雖然溫德乙辭職后不在*欣泰擔任任何職務,但是其通過遼寧欣泰間接持有*欣泰共計4766.4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7.78%。其配偶劉桂文直接持有*欣泰共計759.42萬股,占*欣泰總股本的4.43%。而且溫德乙是欣泰案中的關鍵人物,因此其是否會出現(xiàn)在*欣泰在8月9日召開的股東大會現(xiàn)場也備受關注。
8月9日,溫德乙并未出現(xiàn)在股東大會的現(xiàn)場,其配偶劉桂文則是以股東的身份參加了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召開全程表現(xiàn)得也較為輕松。
創(chuàng)世翔無人參會
在*欣泰召開股東大會之際,除了*欣泰之外,同樣受到關注的還有昔日私募冠軍創(chuàng)世翔。根據*欣泰此前的公告,創(chuàng)世翔曾先后兩次增持*欣泰。創(chuàng)世翔在3月1日至3月18日期間增持*欣泰859.11萬股,增持均價為13.28元;創(chuàng)世翔第二次增持*欣泰是在3月30日至4月20日期間,通過二級市場以均價14.02元增持*欣泰856.47萬股。經過兩次增持,創(chuàng)世翔成為*欣泰第二大股東。截至2016年4月20日,創(chuàng)世翔累計持有*欣泰1715.5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按照停牌前14.55元/股的價格估算,持股市值近2.5億元。
然而,*欣泰自7月12日復牌之后卻是一路持續(xù)下跌,如果創(chuàng)世翔一路持股至今,無疑也將面臨著巨大的損失。為此,很多人希望在*欣泰的股東大會上能夠聽到創(chuàng)世翔的表態(tài),但是遺憾的是,創(chuàng)世翔方面并無人參會。
雖然創(chuàng)世翔沒有出現(xiàn)在*欣泰的股東大會現(xiàn)場,但平安信托的三位工作人員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兩位工作人員卻來到了現(xiàn)場。據悉,平安信托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分別代表96萬股和75萬股*欣泰的股份。
據悉,雖然創(chuàng)世翔沒有派員到場,但是參與了網絡投票。這也意味著,創(chuàng)世翔目前仍然持有*欣泰的股份。
在當天的股東大會現(xiàn)場還出現(xiàn)了一個小插曲。因為平安信托在給代理人的授權書上沒有明確表明對于當天股東大會所審議的三項議案是同意、反對還是棄權,因此現(xiàn)場的*欣泰律師認為沒有理由能夠確認現(xiàn)場的參會人員是代表平安信托的真實意志,所以只能視平安信托現(xiàn)場參會人員的投票為無效票。
退市后可能進入老三板
此前,*欣泰剛被監(jiān)管部門通知將被強制退市時,*欣泰時任董事長溫德乙在接受國內媒體采訪時曾表示,自己身背6.26億元債務,將考慮走破產程序。不過,從近期*欣泰發(fā)布的公告表述來看,*欣泰仍未作破產安排。
例如,*欣泰在8月8日發(fā)布的《關于股票存在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并未作破產安排,但由于生產經營步履維艱、資金緊張,導致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存在現(xiàn)實困難,無法履行首次公開發(fā)行中關于股份回購的承諾。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來大家都比較期待今年的生產經營,但是因為受到現(xiàn)在這件事的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些影響,具體的情況還是問公司證券部的人吧。”*欣泰的一位工作人員稱。
據*欣泰的財務總監(jiān)、代行董秘陳超介紹,公司的生產經營的確是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是公司的管理層也在努力地維持生產經營,并且與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積極進行溝通。*欣泰退市后可能會進入老三板。
先行賠付或有延遲
8月9日晚,*欣泰發(fā)布的公告顯示,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延期換屆的議案》和《關于公司第三屆監(jiān)事會延期換屆的議案》,審議《關于授權北京大成(鄭州)律師事務所及代表律師就公司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提出行政復議的議案》。
有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欣泰違法事實已經非常清楚,其進行復議的意義并不是太大。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的宋一欣律師認為,《關于授權北京大成(鄭州)律師事務所及代表律師就公司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提出行政復議的議案》獲得*欣泰股東大會通過,意味著*欣泰將啟動針對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復議程序,雖然這不會影響行政處罰決定中處罰事項的執(zhí)行,但卻對投資者向法院提起*欣泰民事賠償訴訟與興業(yè)證券實施對*欣泰先行賠付計劃產生實質性影響。
據宋一欣介紹,民事賠償訴訟與先行賠付計劃,都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fā)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中將行政處罰決定作為民事賠償為前置條件文件的規(guī)定的,一旦因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使行政處罰決定效力待定,那么,民事賠償訴訟與先行賠付計劃只能等待。
“未來也不排除*欣泰展開行政訴訟的可能性。”宋一欣表示。8月9日,*欣泰股東大會召開期間,一位*欣泰的高管在與現(xiàn)場的股東進行交流時表示,公司現(xiàn)在主要是考慮行政復議,尚沒有考慮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