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5日訊 1994年,河北石家莊發(fā)生一起奸殺案。次年,時年21歲的聶樹斌被當成兇手槍斃。2005年,河北廣平籍農民王書金落網,交代4起奸殺案,其中就包括聶樹斌所涉那起。
聶樹斌生前騎自行車的照片
聶媽媽來到聶樹斌墳頭,告訴他“被冤枉的案子要二審了”
然而,王書金案一審時,法庭卻以“不要說與本案無關的事”,拒絕王書金陳述該案。一審后,王書金為證聶樹斌清白而上訴,同時,聶家申訴,被害者康家也連續(xù)18年申訴。但此后8年里,這起明顯的疑案,卻再無動靜。
今日上午,“王書金案”終于二審開庭。河北高院稱,庭審將部分公開,并微博直播。
已故18年多的聶樹斌能否洗掉沉冤?法院的責任又該如何追究?
【案情】
聶母:那天要是沒鎖門,兒子不會冤死
1994年8月之前,河北邯鄲。聶家與村里其他家庭一樣?!俺燥埰胀?,穿衣普通,啥都普通,我都想不起來俺家有啥特別的”,張煥枝描述遭遇變故前的境況。
聶家唯一的兒子聶樹斌,在10公里外的技校畢業(yè)后,留在一家冶金機械廠工作。
1994年農歷七月二十三日傍晚,20歲的聶樹斌,最后一次和母親張煥枝見面,“下午6點多,我出去干活把大門鎖上了,他進不了家,又騎著車走了,他喜歡騎著自行車轉著玩”。20年來,張煥枝最后悔的是那天自己鎖了門:那天要是沒鎖門,兒子不會冤死。
當年10月,有警察讓聶父聶學生在“奸殺康某案”的逮捕證上簽字,聶學生一直沒簽。
“我活著,就是要等到給我兒子證明清白的那一天?!?月21日,曾吃安眠藥自殺落下腿疾的聶學生揮著拐杖說。
聶父:怎么不通知就槍斃我兒子呢?
1995年4月12日,石家莊市中院審理聶樹斌案。
“當時中院不讓我進,后來開完庭了,我老遠就聽見兒子在大聲哭,我大喊了一聲‘樹斌’,他放下捂住臉的雙手,看見是我,就喊了一聲媽,然后就被帶走了。律師說樹斌在法庭上‘承認了’,但沒有其他人證和物證,現(xiàn)場也沒手印、腳印,也沒有做DNA鑒定。”張煥枝說,“律師寬慰我:‘你兒子身體沒事,證據又不足,你放心吧?!?/P>
4月28日,聶學生趕去看守所送衣服,突然被告知:“你還不知道?還來送東西,你孩子已經走了”。
聶學生一時沒明白“孩子已經走了”是什么意思。他不敢相信:怎么不通知家屬就秘密槍斃了呢?
次日,石家莊市中院答復:到火化場去領骨灰。
王書金:是我干的,不能讓他背黑鍋
2005年,逃犯王書金在河南落網,主動交代奸殺康某一事,讓民警倍感吃驚:“兇手”都槍斃10年了!
2006年,河北邯鄲,王書金強奸殺人案開審。張煥枝趕往旁聽,令她氣憤的是,雖然公安已完成調查及取證工作,庭審時王書金也主動供述“那起案子是他干的”,卻被檢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說與本案無關的事”為由喝止。
王書金上訴,理由之一是:檢察院未訴其中一起奸殺罪行,導致無辜者聶樹斌蒙冤,他不能讓好人背黑鍋。
而從獲知王書金被抓的那一刻起,張煥枝便開始為兒申冤。一審后,張煥枝提出再審聶案,遭河北省高院拒絕。
張煥枝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2007年,最高法院將申訴材料函轉河北省高院,但卻是“石沉大?!薄?/P>
【進展】
律師:王書金表示不翻供
拖了8年,此案終于二審。這兩天,網上不斷有質疑王書金被人擺布,甚至傳言模擬法院讓他翻供。
昨日上午11時,王書金的辯護人朱愛民律師走出河北省磁縣看守所,告訴圍上來的記者:王書金表示不會翻供。
85分鐘會面,王書金對自己將判死刑非常淡然。朱愛民說,王書金自覺死有余辜,但他對奸殺康某的堅持擔當,讓這個眾叛親離的惡魔找到人生最后的尊嚴。
無論是審理期限還是羈押變更等程序上,河北法院方面都涉嫌多項違規(guī)違法。朱愛民表示,是否追究這些違規(guī),要看明天庭審進展。
幾天前,得知重審消息時,張煥枝從家中唯一上鎖的房里找出發(fā)黃照片:兒子騎在借來的摩托車上,頗為帥氣。
那天,張煥枝還不顧雨大路滑,執(zhí)意要到聶樹斌的墳上“告訴他一聲”。這個墳塋,已幾近平坦。
學者:法院責任如何追究
這次河北高院在邯鄲中院開庭,允許聶家兩人旁聽,還將部分微博直播。
對于庭審,外界關注以下三個問題:第一,王書金會不會翻供?或者法官能否允許其陳述此案。此前的庭審,他就曾被禁止陳述。第二,如王書金不翻供,但大量證據滅失,法庭只有口供如何定罪?法庭是否披露當年的卷宗等?最后,2005年,聶樹斌一案即被河北公檢法成立的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過,但河北省高院為何一直不接受聶家申訴?
換言之,今日此案即便定案,聶樹斌案本身仍未進入司法程序。
昨天上午,知名法學專家賀衛(wèi)方也發(fā)一條微博質疑:多年前首次審判,法院何以對涉及聶樹斌案的犯罪置之不理?為何對王書金的審判延宕8年?法院的程序責任如何追究?
康家:也不信是聶作案,申訴18年
一個鮮為人知的事實是,受害人康家對于聶樹斌案的判決,也已申訴多年——比聶家申訴還早整整10年。
1995年,聶樹斌案一審開庭,康家人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出庭。庭上,康家人提出了對該案的五點質疑,包括現(xiàn)場衣物、場外衣物、自行車擺放位置以及現(xiàn)場痕跡等均不能吻合;受害人康某生前曾習防身術,聶樹斌正常狀態(tài)下難以制服康某并予以殺害,等等??导胰速|疑:懷疑此案是謀殺,有人雇兇作案。
庭審中,康家人曾質問聶樹斌,“是否是受人指使作案?”但法官以“這些事不屬于你問的事”,制止了康家人的發(fā)問,對康家的幾點質疑也未予以重視。
康家開始了長達18年的申訴之路,據康家人描繪:僅截至2007年,康家就已申訴三十余次。
【背景】
最高法:錯判一個,特別是錯殺一個,天就塌了
“真兇”再現(xiàn),往往是平反冤案的決定性因素。但聶樹斌案“真兇”浮現(xiàn),復查多年仍無結論。
今年以來,在新刑訴法實施和中央強調“個案公正”的背景下,多起陳年冤錯案件得以平反與糾正:沒有出現(xiàn)真兇再現(xiàn)或“亡者歸來”,而是貫徹刑訴法早已明確的“疑罪從無”的司法理念。
知名律師朱明勇分析,長期以來,法院上下級關系變成了行政上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由此產生了兩種后果:一是基層法院習慣性地把拿不準的或影響重大的案件,一審判決前主動征求意見或者獲得支持;二是法院向同級黨委或黨政領導匯報,而這些領導又非專業(yè)人士,一旦作出批示,同級法院又不敢不執(zhí)行。
法院系統(tǒng)也從上至下展開反思。4月以來,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及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不同場合強調,要高度重視、充分發(fā)揮辯護律師在防范冤錯案上的重要作用。
5月,沈德詠還撰文《我們應當如何防范冤假錯案》強調,“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錯放一個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來,錯判一個無辜的公民,特別是錯殺了一個人,天就塌下來了”。
□《東方早報》評論
以母親之名呼喚司法的自我糾錯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教授 徐昕
申冤需要等待。但生命有涯,年邁的母親可能會在有生之年等不到遲來的正義。所以,過去這些年里,我們焦急,我們憤怒,我們一直敦促。
即使沒有真兇落網,聶案也應依法再審。代理聶母申訴的張思之先生早就指出,“聶案判決不顧主要證據嚴重缺失,歪曲真相,妄加罪名”。
聶樹斌之冤,不只是河北政法之恥,也是中國司法之羞。拖延一時,司法就多承受一時的罵名;拖延一刻,司法權威和公信就會下降一個臺階。當下中國,司法的公信力仍待繼續(xù)建設。期待二審后,最高法院盡快啟動聶案再審。
得知重審消息,聶母對媒體稱:“我看到了進步?!边@位母親的寬宏大量,不知是否讓當?shù)厮痉C關無地自容?
18年冤屈,多年申訴上訪。張煥枝,這位堅強的母親,是偉大的母愛支撐她頑強走來。
18年堅持,她既是為自己的孩子討說法,安慰亡靈,更是行走著一條中國司法的糾錯之旅。求公正,救司法。
她,以母親的名義,呼喚司法的自我糾錯。她的眼淚,贏得了每一位孩子的支持;她的行動,代表了每一位母親的訴求。(有刪節(jié))(南周 大河 新京 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