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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廣州日報 南方日報
前日下午,廣州順德區(qū)龍江鎮(zhèn)的黎女士收到了順德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書,備受關注的“人狗情”案件作出判決,涉及6個案件近10名網友的多種不同網絡行為,法院判處泄露關鍵信息者賠款5萬元,跟帖者賠款5000元,均須公開道歉,總共賠償5.5萬元,其余四案調解結案。
網友造謠
黎女士飽受謠言困擾
今年7月,有網友在順德人BBS上發(fā)帖,稱“傳龍江有女人與狗發(fā)生關系,求真相”,之后引發(fā)網友討論,不斷有人貼出猜測、推論的帖子,進行“人肉搜索”。其中,被告一最先將黎女士的車牌號與店鋪信息公布到網上,將所有推測信息引導到黎女士身上。最終,幾乎整個網絡社區(qū)近千人都知道了這則傳聞,并有網友不斷復制、粘貼,讓不實信息二次、三次傳播。
傳言還從網上傳播到現(xiàn)實生活中,黎女士在菜市場買菜時被相熟的菜販告知了這些流言,隨后才發(fā)現(xiàn)不斷有人對她指指點點加以議論,甚至一些與她做生意的客戶都知道了。飽受謠言困擾的黎女士憤而報案,警方隨后展開調查,找出了多名在網絡發(fā)帖造謠者。
法院判決
黎女士稱滿意、公正
“人狗情”系列民事案件一共有6宗案件,涉及近10名網友。記者從順德區(qū)法院了解到,除了涉及以上三個網友的兩個案子一審有了判決結果外,其余四個案件均為調解結案,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說:“因為涉及多名網友個人隱私,所以不便公開相關細節(jié)?!?/P>
黎女士對案件的判決感覺“滿意、公正”。雖然她對所有涉案網友起訴的賠付標準都是5萬元,而最終被告二只被判罰5000元,但黎女士告訴記者:“索賠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只是要還我自己的清白,最關鍵的是需要他們登報公開道歉,恢復我的名譽。這些要求法院都予以支持,所以我很滿意?!?/P>
被要求賠款5萬元的被告一以“不方便發(fā)表意見”為由,沒有接受采訪。記者嘗試聯(lián)系調解結案的其余被告,對方均以“不方便透露敏感內容”拒絕采訪。
□案情回放
現(xiàn)年60多歲的龍江黎女士在今年7月24日發(fā)現(xiàn)自己被侵權,說她與自家狼狗發(fā)生關系,連人帶狗送到聚龍醫(yī)院,結果又緊急轉院,后來她得知此消息來源于網上,網友還對她展開了人肉搜索,將她本人及女婿的全名,包括車牌號碼、家底等一一曝光。
后來,警方鎖定了6名發(fā)帖人,事后調查都是順德本地人,2男4女。9月28日,順德區(qū)法院受理了黎女士起訴狀,黎女士要求6名發(fā)帖網友公開道歉,每人索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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