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花少女遭毒手
N云南信息報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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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縣男子李昌奎殘忍奸殺了19歲的同村少女后,又將她3歲的弟弟倒提摔死,還用一根繩子將姐弟倆的脖子勒緊……一審中他被判死刑,二審卻改判了死緩,因為有“自首”這個“免死牌”。“他的行為比藥家鑫更殘忍,藥也自首都判死了,他為什么還活著?!”死緩判決引起軒然大波。4日,記者從云南省高院獲悉,該院已經派專人對此案進行重新審查,不日會將結果向社會公布。
【兇殘】
求親不成奸殺19歲少女
李昌奎之前是喜歡王家飛的。他們同為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xiāng)鸚哥村人,而19歲的王家飛面對大自己10歲的李昌奎,并沒有同意他的提親。
2009年5 14日,李家與月王家因瑣事打架,遠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趕回老家。當月16日中午1點左右,李昌奎在王家門口遇到王家飛及其弟王家紅。李昌奎以兩家的糾紛為由,同王家飛發(fā)生爭吵抓打,抓打過程中,李昌奎將王家飛褲襠撕爛,并在王家廚房門口將王掐暈后實施強奸。
王家飛蘇醒后跑向堂屋,李提起鋤頭猛擊其頭部,王家飛倒地致死。隨后,李昌奎轉向年僅3歲的王家紅,倒提起他的手腳,猛摔向鐵門,致其死亡。擔心姐弟倆沒死,李昌奎找來一根繩子,將姐弟倆的脖子勒在一起后逃離現場。
經鑒定,王家飛、王家紅均系顱內損傷伴機械性窒息死亡。同年5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縣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
【判決】
一審判死刑,二審卻改判死緩
2009年底,昭通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向昭通中院提起公訴。同時,王家也提出38萬余元的賠償請求。
昭通中院審理后于去年7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別兇殘、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其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雖李昌奎有自首情節(jié),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李昌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家屬損失3萬元。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院二審判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過重。李昌奎在犯案后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遂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李昌奎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受害者家屬】
他走投無路才自首,不足以免死
終審改判讓受害者家屬震驚?!胺ㄔ罕苤鼐洼p,對李昌奎的殺人手段、情節(jié)、后果,對社會的危害只字不提,竟只提他投案自首的情節(jié)?!彼勒叩母绺缤跫页缯f,李昌奎提親遭拒后一直想報復,明顯是預謀作案;他是在案發(fā)4天后,被警方追捕走投無路之下才投案的;法院說兇手“積極主動賠償”更是子虛烏有,有鸚哥村委會和茂租鄉(xiāng)政府出具的材料為證。記者在蓋有公章的材料中看到:鄉(xiāng)、村兩級干部多次做工作,李昌奎的父親李順祥還是不拿出錢來賠償。在鄉(xiāng)、村兩級壓力下,最后只賠了21838.5元。
家屬連同本村200多名村民聯名向省高院提起申訴,提請再審程序,重新判處李昌奎死刑立即執(zhí)行。村民們告訴記者,李昌奎平時就有點“二桿子”,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時常說“小心我拿榔頭敲死你”這一類的話。
【聲音】
司法專業(yè)化的前提是判決能讓公眾信服
此案曝光后引發(fā)熱議。網友紛紛表示不解,甚至有人猜測這其中存在司法腐敗。
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北京市易行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凝發(fā)微博稱:一般而言,惡性故意殺人案件如果不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最起碼的條件是獲得被害人的諒解,且不是罪大惡極。從我國的司法實踐看,李昌奎免死的理由無論從哪個角度都是不成立的。
網友“老爺爺吃花生米”:“長久以來,我國一直主張司法專業(yè)化,如今接二連三地遭到民間的輿論‘逼宮’。司法專業(yè)化,本身需要用嚴密的法理讓公眾信服,但本案顯然沒有做到。此案法院判決抽象簡單,不足以服眾。昭通中院一審認為:李雖有自首情節(jié),但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所以判死刑;云南高院二審認為:雖然李罪惡極大,但有自首、積極賠償情節(jié),所以死緩。人命關天,可這兩套‘雖然……但是’都沒有把道理講到明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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