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陽市公務員考試集體作弊案又有新進展。
據(jù)檢察日報報道,案發(fā)后,衡陽市雁峰區(qū)檢察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莫亞軍、劉聰?shù)?人,并決定追捕1人。
公安機關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莫某(在逃)以自己參加公務員考試為幌子充當“槍手”,聯(lián)系犯罪嫌疑人劉聰為此次考試作弊提供技術服務,并讓劉聰統(tǒng)一指揮其弟莫亞軍和莫亞軍招來的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
莫某根據(jù)衡陽考點設置情況,對5個考點進行人員分工,安排各犯罪嫌疑人分別負責4月23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時作弊機器維護、看管、望風和傳遞答案。
澎湃新聞證實,因被舉報,莫亞軍等7人當天即被衡陽市公安局雁峰分局抓獲歸案,4月24日刑事拘留。
5月26日,雁峰區(qū)檢察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對犯罪嫌疑人莫亞軍、劉聰?shù)?人批捕,同時對在逃嫌疑人莫某進行追捕。
5月26日,衡陽市公安局及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都在其官網(wǎng)發(fā)布通報。衡陽市人社局稱,經(jīng)委托國家人社部權威機構對衡陽考區(qū)所有考生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答卷進行鑒定,認定22名考生的答卷為雷同卷,其成績無效。
事后,有成績被宣布為無效的當事考生向澎湃新聞表示,對“無效”結論不服。衡陽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雷同卷的認定經(jīng)人社部指定的權威機構鑒定,結果毋庸置疑。
澎湃新聞獲知,2016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行測試卷一共分為“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五大部分,共125道題,且全部為選擇題。
《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公告》顯示,湖南全省共計劃招考公務員7080名,其中省直黨政群機關(含省垂直管理單位)876名、市縣鄉(xiāng)黨政群機關4577名、法院系統(tǒng)674名、檢察院系統(tǒng)433名、選調(diào)生520名。
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于3月10日公告,3月22日開始報名,持續(xù)7天。筆試時間為4月23日,筆試成績公布為5月18日。集體舞弊案發(fā)生在筆試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