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則新聞吸引了島妹的注意力——“因為欠中國軍火費,津巴布韋還了35頭象、8頭獅子、12只鬣狗和1只長頸鹿”。
島妹的第一反應是,WHAT?!欠了軍火費拿幾十只動物還?你是來搞笑的嗎?這虧本的買賣我們不約!
懷揣著疑惑且好奇的心情,島妹決定去好好扒一扒這則新聞背后的故事。果然,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出所料。
貿易
事情還要從幾天前說起。
上周五,英國《衛(wèi)報》發(fā)文報道稱,一批數(shù)量超過30頭的大象,在當天由津巴布韋運送到中國,這是津巴布韋對中國的一宗出口貿易。隨后,文章展開了批評,援引多位動物保護主義者的論述,稱“(在大象出口問題上)沒有一件事是對的”。
《衛(wèi)報》報道
事實上,津巴布韋的大象出口貿易由來已久,而這也已經不是第一次外媒就大象活體貿易一事詬病津巴布韋了。
島妹整理了此前西方媒體對此事的報道,發(fā)現(xiàn)這些專家、動物保護主義者和公眾人物對大象活體出口指責,主要集中在“違背道德準則”上。他們認為,捕捉大象可能會破壞大象族群的社會結構,并且大象在抓捕、運輸以及到達他國后可能因為處理不當?shù)仍蚨鴨拭?。還有一部分津巴布韋國內人士、反對派也批評其政府,指責這是在“偷下一代的自然資源”。
針對這些批評的聲音,津巴布韋政府曾回應稱,一方面這是為了增加國家收入、帶活經濟;另一方面是為了緩解國內的生態(tài)問題,保護大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