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內(nèi)容及科目
1、面試內(nèi)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備課(或活動設計)、試講(或演示)、答辯(或陳述)等環(huán)節(jié)進行。遵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試行)》和《考試大綱(試行)》(面試部分),主要考核申請人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zhì)、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zhì)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試大綱,請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查詢。
2、面試科目: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小學面試分8個科目:語文、數(shù)學、英語、社會、科學、音樂、體育、美術;初中、高中(含中職文化課)面試科目與筆試報考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一致,初中共15個學科: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高中(含中職文化課)共14個學科: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中職專業(yè)課和實習指導的“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
面試合格線確定:面試總分為100分??忌煽冇筛鞣猪椀梅旨訖嗬奂佣?各分項權重由面試考試大綱規(guī)定)。
五、面試程序
第一步:考生持紙質(zhì)面試準考證(手機拍照的無效)及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題。按考點安排,登錄面試測評軟件系統(tǒng),計算機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幼兒園類別考生從抽取的2道試題中任選1道,其余類別只抽取1道試題),經(jīng)考生確認后,計算機打印試題清單。
第三步:備課??忌衷囶}清單、備課紙,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準備時間20分鐘。
第四步:回答規(guī)定問題。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2道規(guī)定問題,要求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左右。
第五步:試講/演示??忌凑諟蕚涞慕贪?或活動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第六步: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nèi)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左右。
第七步:評分??脊僖罁?jù)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xiàn)進行綜合評分,同時通過面試測評軟件系統(tǒng)提交評分。
六、考試合格證明及教師資格申請認定
(一)考試合格證明
考生經(jīng)筆試和面試均合格后,可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wǎng)頁版”的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三年。
(二)教師資格申請認定
考試合格的考生,請關注北京市教師資格網(wǎng)(www.bjtcc.org.cn),按照網(wǎng)站公布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和要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每年兩次)。
七、其它事宜
(一)考生須知
1.考生應憑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提前到達面試考點候考室,等候面試抽題;
2.考生面試試講過程須按照“講課”形式進行,“說課”形式不予給分;
3.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入候考室,遲到15分鐘的考生,禁止進入候考室,面試成績按缺考處置;
4.考生禁止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等),如有違反按照作弊處理;
5.考生應遵守考試有關規(guī)定,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對于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置。
6.報考中職專業(yè)課及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需自備國家正式出版的中等職業(yè)學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試程序為:
(1)考生需持有與所申請任教學科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備教材中的某章節(jié)現(xiàn)場出題并將題目寫到備課紙上。
(2)考生備課20分鐘。
(3)考生試講,考官圍繞考生試講內(nèi)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共20分鐘。
7.報考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含中職文化課)的考生無需自備教材。
(二)考試收費
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標準的公告》(教試中心函〔2015〕147號)和《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5〕1849號),面試收費標準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科為本市考試費,15元/人為上繳教育部考試中心的考務費)。
對于本市城鄉(xiāng)低保人員,免交本市考試費部分。實施時采取先網(wǎng)上繳納全款后現(xiàn)場退費的方式。請此類人員在2017年1月13日,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開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復印件1份)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及發(fā)票,到北京教育學院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審核,并到財務處辦理退還本市考試費部分手續(xù)。
(三)咨詢聯(lián)系方式
電話咨詢:82089117(工作日9點-11點;13點-16點)
本公告內(nèi)容,僅在本次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期間適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人事處
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