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三河市2017年招聘中小學教師220名,報名時間:8月2日9:00至8月7日17:00(周六、日不休)。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各位考生可及時報名。
根據省委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 9號)、廊坊市委組織部、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廊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廊人社發(fā)〔2015〕37號)等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20名。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兔裰?、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考試、考察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tǒng)一招聘方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市監(jiān)察局負責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數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共招聘中小學教師22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三河市2017年招聘中小學教師信息表》。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符合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教學能力和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條件信息報名。中學教師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小學教師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應聘人員學歷認證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
4.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提供有效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要求對應。
6.應聘人員應在30周歲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