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獨(dú)自帶著女兒的這兩年,異常艱辛,除了前夫每月支付的600元生活費(fèi),幾乎無其他任何生活來源。
特別是今年與父親吵架后離開娘家,這個世界便再也沒有她們母女的一個容身之處,所以經(jīng)常帶著女兒露宿街頭,衣食無著。
(她一直想要找到一份工作,靠自己的能力養(yǎng)活孩子)
她一直想找個工作,最理想的工作是清潔工人或工廠工人,離婚之前也在工廠里做過,但離婚后帶著女兒,找了很多次工作,但一直被拒絕。
她從來沒有乞討過,要乞討也是乞討點(diǎn)零工,幫人做事,人家付點(diǎn)錢或者食物。
生活最絕望的時候,她曾想著抱著女兒自殺,但最終理智戰(zhàn)勝了沖動。她也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次。
她對女兒的關(guān)愛并不比其他任何一個母親遜色,只是她不懂怎么管教女兒。
曾經(jīng)兩個人最餓的時候,她把最后半個饅頭給了女兒,自己肚子里灌滿白開水。
女兒調(diào)皮的時候,她也會打罵女兒,但她對著女兒罵得最多的一句話是:你知道媽媽帶著你有多不容易嗎?你還這么不聽話!
2歲多的小孩子完全聽不懂,常常被她罵得哇哇大哭,她實(shí)在抑制不住自己的沖動,便會對女兒下重手。
在接受民警的談話教育后,黃瀟瀟表示,確實(shí)不應(yīng)該虐打孩子,其實(shí)每次虐打孩子后,自己都極度后悔,“恨不得拿刀捅死自己”。這次是真的知道錯了,條件再艱苦,心情再糟糕,都不是虐待孩子的理由。以后,絕對不會對自己的孩子下那么重的手了。
在得知黃瀟瀟的想法后,民警帶母女二人回到了蕭山,并對他們二人給予了無微不至地關(guān)照,給小女孩買來水果和玩具,陪小女孩玩耍。黃瀟瀟告訴我們:“女兒長這么大,從來沒有這么多人對她這么好,也從來沒有這么開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