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導致金先生夫婦的女兒死亡,5歲大的外孫女小惠(化名)由女婿董先生撫養(yǎng)。而在老兩口眼中,他們的這個女婿整天游手好閑、不務正業(yè),年滿40卻思想幼稚,相當“不靠譜”,不適合撫養(yǎng)女兒。為此,他們以變更撫養(yǎng)權為由將女婿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將外孫女判給二人撫養(yǎng)。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女兒車禍不幸身亡
女婿難擔撫養(yǎng)大任
金先生夫婦訴稱,他們的獨生女兒在2015年遭遇車禍身亡,留下年僅5歲女兒小惠。金先生夫婦考慮再三,決定請求當小惠的監(jiān)護人,擔負對小惠的撫養(yǎng)義務。
究其原因,二人認為女婿董先生小學畢業(yè),從農村到北京打工一直生活在社會最底層。雖在北京二十多年,至今依然是社會閑散人員,無自有住房,經常搬家。且女婿無穩(wěn)定工作、游手好閑,無銀行存款甚至負債,以透支信用卡額度,卡套卡存活。
現女婿單身一人蝸居在打工族集中居住的、臟亂差的狹小住屋,自身生活都很困難,根本無法給幼女提供一個安全穩(wěn)定的成長環(huán)境。
另外,小惠還是個年僅5歲的幼女,需要人每時每刻看護和照顧,董先生單身一人,如果出去工作掙錢糊口,就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孩子,如果不出去工作,最基本的生活就沒有保障。
更令金先生夫婦放心不下的是,董先生雖已經年滿40卻很不成熟,心智還像十二三歲叛逆期的少年,說話行事總是過于沖動和執(zhí)拗,時常歪曲別人的意圖,是非不分。凡是不論對錯都必須是對方向其認錯才肯罷休,為人處事考慮問題非常不理性,這些都非常不利于對孩子的教育和培養(yǎng)。
稱女婿騙走外孫女
訴至法院要撫養(yǎng)權
金先生夫婦稱,女婿的所作所為令其二人心寒,2012年女兒將即將斷奶的小惠交與他們夫婦照料,女兒女婿兩人在北京打工。2016年4月中旬,女兒工亡認定獲批后,董先生竟想占有孩子的工亡補助份額供其揮霍,并于5月2日以欺騙手段將小惠從金先生夫婦身邊帶走,突然切斷金先生夫婦與孩子之間的聯(lián)系,打電話不接,發(fā)微信視頻就給按掉,將幼女置于生離死別的悲傷境地,完全不顧及喪母之痛,又生生地將她以不告而別的方式,從日夜相伴的姥姥和姥爺身邊騙走,還對金先生夫婦進行無中生有的惡意中傷。
因此,金先生夫婦要起訴董先生支付孩子從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5月2日,共計43個月的撫養(yǎng)費12萬余元。
金先生夫婦稱,二人均已退休,有固定收入,且愿意做外孫女小惠的監(jiān)護人,承擔小惠的撫養(yǎng)義務。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董先生無能力履行監(jiān)護人責任并撤銷其第一監(jiān)護人資格,指定金先生夫婦擔當孩子的監(jiān)護人;董先生支付撫養(yǎng)費12.9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