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16日舉行的“全面改薄”專項督導辦法相關情況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2016年起至2019年,我國將開展全面改善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專項督導工作。這項督導將涉及全國77%的縣、21.8萬所學校。
為更好地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使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改薄”工作順利進行,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同意,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fā)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
根據(jù)《辦法》,督導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督學校布局是否合理。農村偏遠地區(qū)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學點,方便孩子就近上學;城鎮(zhèn)化進程中新形成的小區(qū)是否同步建設學校;學校選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第二,督是否達到底線要求。改善貧困地區(qū)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國家明確了20項底線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第三,督年度計劃是否完成。目前,各省級單位已完成今后幾年的總體規(guī)劃,要求在此基礎上制訂詳細年度計劃,明確項目、進度、投入等,逐校逐縣落實,實施精準管理。第四,督質量管理。重點是規(guī)范管理和工程質量,確保程序合規(guī)、施工安全、質量可靠。第五,督條件保障。重點是經費安排是否及時到位、合理使用。第六,督公開公示。要求項目計劃、資金投入、進度安排等,逐校逐縣公開,接受學生、教師、家長及全社會的監(jiān)督。
督導工作將重點發(fā)揮督學隊伍的作用,采取日常監(jiān)督、動態(tài)監(jiān)測、各地自查、第三方評估和實地檢查等方式。為減少督查成本,減少對地方和學校的干擾,實地檢查擬采用雙隨機抽查方式,督導組專家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最大限度實現(xiàn)督查效果。
教育部督導辦有關負責人說,自“全面改薄”啟動以來,截至今年10月底,全國校舍建設已開工面積8360萬平方米,占5年規(guī)劃建設校舍總面積的40%;竣工面積5166萬平方米,占25%;完成設施設備購置282億元,占5年規(guī)劃購置總金額的27%。但當前一些地區(qū)仍存在地方政府推進力度不夠、資金落實不到位、項目建設和設施設備采購進度緩慢、信息公開公示不實不細等問題,影響了項目的推進和落實。針對這些問題,《辦法》著眼加強對全面改善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工作的督導落實,通過建立評價、激勵與問責機制,推動地方政府履行責任,切實保障工作進度與成效。
專項督導工作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自2016年開始,至2019年結束,每年組織一次。省級人民政府依據(jù)《辦法》制定本省份實施方案。本辦法適用于納入全面改善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guī)劃的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部分東部困難省份。(記者 劉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