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在家謀“生財之道” 拐走2歲女童1萬元賣掉
警方解救被拐女童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為還賭債和銀行欠款,男子竟然把一個不到2歲大的女童抱走,最后作價11000元賣給他人。昨日,廈門湖里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李某金抓獲,并成功解救被拐女童鄧某。
今年4月21日晚上9時許,湖里金山派出所接到鄧先生的報警電話稱:當(dāng)天晚6時20分許,他1歲7個月的女兒鄧某,在其經(jīng)營的湖里區(qū)蔡塘社區(qū)某小炒店門口玩耍后不知去向。湖里警方考慮到女童被拐的可能性比較大,展開調(diào)查。最終鎖定暫住在蔡塘社區(qū)一出租房的李某金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日下午,民警在蔡塘村口將犯罪嫌疑人李某金抓獲歸案并展開審訊。李某金對其拐騙女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已將女童以11000元拐賣至龍巖市長汀縣。
李某金,今年32歲,長汀縣人,案發(fā)前在廈門某服裝廠上班,與妻子和7歲的女兒暫住在蔡塘社區(qū)。之前,他迷上賭博,不但把積蓄輸光了,從銀行套現(xiàn)的2萬多元也輸光了,并欠了賭債。他整天無心上班,干脆辭職在家,想怎么才能快發(fā)財。于是,他想到了附近小炒店的小孩可以賣個好價錢。
4月21日,他將鄧某抱走,并聯(lián)系了在長汀縣開店的休某。他告訴休某說,他有朋友非婚同居生下了一小孩,現(xiàn)在兩人鬧矛盾分手了,小孩沒人愿意撫養(yǎng),想找個人收養(yǎng)。于是,休某想到了朋友的嫂子李某沒有生育想收養(yǎng)個小孩,就答應(yīng)給李某金介紹。第二天,李某金帶著小孩趕到長汀縣,把女童給了李某,并向她要了11000元。
昨日凌晨,專案組民警趕赴長汀縣,成功解救被拐女童。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金已被刑事拘留,被解救的女童鄧某已被父母帶回。(本網(wǎng)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劉海燕 陳友青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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