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失敗轉(zhuǎn)戰(zhàn)色情服務 不到一年組織84小姐賣淫
N本報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李建軍
本報訊 生意失敗、工廠倒閉,臺灣人林某信可謂轉(zhuǎn)型快,他馬上找到了“發(fā)財之道”,不到一年時間就組織了84個“小姐”從事電召服務。昨日,廈門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某信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1萬元。
電召賣淫“公司”
詳細記錄小姐資料
去年8月5日,廈門警方接到舉報,廈門某酒店涉嫌賣淫。當天晚上9時許,警方?jīng)_擊了這家酒店,當場抓獲一上門服務的賣淫女和一臺灣嫖客。隨后,廈門警方順著這條線索破獲了一個特大電召賣淫“公司”。
第二天,警方在湖里天湖廣場抓獲該賣淫“公司”的掌門人林某信,并從林某信的住處找到七八本筆記本和電腦資料,這些資料上詳細記錄了84個“小姐”的資料,如小姐的名字、籍貫、三圍、出臺或坐臺,能提供什么服務等。這些賣淫女中不乏高校在校生、幼兒園老師、職業(yè)保險經(jīng)理人、售貨員、通信客服人員等。
工廠倒閉后
他想到拉皮條
林某信,臺灣人,今年35歲。2004年,林某信就從臺灣來到廈門發(fā)展,他在湖里區(qū)蔡塘社開了一家模具加工廠。剛開始,林某信的事業(yè)還算順風順水。2008年,在全球金融風暴的沖擊下,林某信的模具加工廠也隨之倒閉。雖然模具加工廠倒閉了,但是,腦子轉(zhuǎn)得快的林某信很快找到了生財之道。據(jù)林某信說,他開模具加工廠的時候經(jīng)常出入一些夜總會,認識了一個坐臺小姐阿玉(化名),還留下了聯(lián)系方式。于是,他想要掙“拉皮條”的介紹費。
賣淫公司化經(jīng)營
小姐要交百元會費
從2009年3月份起,林某信就打電話聯(lián)系阿玉,并告訴阿玉,自己可以幫她介紹客人,但要從中收介紹費。阿玉見有人給自己拉皮條,也樂得給介紹費。隨后,林某信還讓阿玉幫忙介紹身邊的小姐讓他認識。
剛開始,林某信通過小姐認識小姐,但經(jīng)過幾個月的運作,林某信開始感覺到自己手頭的小姐雖然有十幾個,但是有些小姐只愿意坐臺,不愿出臺;有的愿意出臺但相貌不好看。無法滿足所有向他叫小姐客人的要求。于是,林某信在網(wǎng)上虛擬了“廈門啟航商務秘書公司”,以招“鐘點秘書”、“城市秘書”為名招募女青年賣淫。
林某信還要求女青年寫出5個同事的電話或5個客人的電話號碼,這樣他就能聯(lián)系到更多的小姐和男客戶。對于剛加入公司的,林某信都要求其交“會費”,每人100元,按林某信的說法是防止小姐賣淫不給他介紹費。
本報訊 生意失敗、工廠倒閉,臺灣人林某信可謂轉(zhuǎn)型快,他馬上找到了“發(fā)財之道”,不到一年時間就組織了84個“小姐”從事電召服務。昨日,廈門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某信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1萬元。
電召賣淫“公司”
詳細記錄小姐資料
去年8月5日,廈門警方接到舉報,廈門某酒店涉嫌賣淫。當天晚上9時許,警方?jīng)_擊了這家酒店,當場抓獲一上門服務的賣淫女和一臺灣嫖客。隨后,廈門警方順著這條線索破獲了一個特大電召賣淫“公司”。
第二天,警方在湖里天湖廣場抓獲該賣淫“公司”的掌門人林某信,并從林某信的住處找到七八本筆記本和電腦資料,這些資料上詳細記錄了84個“小姐”的資料,如小姐的名字、籍貫、三圍、出臺或坐臺,能提供什么服務等。這些賣淫女中不乏高校在校生、幼兒園老師、職業(yè)保險經(jīng)理人、售貨員、通信客服人員等。
工廠倒閉后
他想到拉皮條
林某信,臺灣人,今年35歲。2004年,林某信就從臺灣來到廈門發(fā)展,他在湖里區(qū)蔡塘社開了一家模具加工廠。剛開始,林某信的事業(yè)還算順風順水。2008年,在全球金融風暴的沖擊下,林某信的模具加工廠也隨之倒閉。雖然模具加工廠倒閉了,但是,腦子轉(zhuǎn)得快的林某信很快找到了生財之道。據(jù)林某信說,他開模具加工廠的時候經(jīng)常出入一些夜總會,認識了一個坐臺小姐阿玉(化名),還留下了聯(lián)系方式。于是,他想要掙“拉皮條”的介紹費。
賣淫公司化經(jīng)營
小姐要交百元會費
從2009年3月份起,林某信就打電話聯(lián)系阿玉,并告訴阿玉,自己可以幫她介紹客人,但要從中收介紹費。阿玉見有人給自己拉皮條,也樂得給介紹費。隨后,林某信還讓阿玉幫忙介紹身邊的小姐讓他認識。
剛開始,林某信通過小姐認識小姐,但經(jīng)過幾個月的運作,林某信開始感覺到自己手頭的小姐雖然有十幾個,但是有些小姐只愿意坐臺,不愿出臺;有的愿意出臺但相貌不好看。無法滿足所有向他叫小姐客人的要求。于是,林某信在網(wǎng)上虛擬了“廈門啟航商務秘書公司”,以招“鐘點秘書”、“城市秘書”為名招募女青年賣淫。
林某信還要求女青年寫出5個同事的電話或5個客人的電話號碼,這樣他就能聯(lián)系到更多的小姐和男客戶。對于剛加入公司的,林某信都要求其交“會費”,每人100元,按林某信的說法是防止小姐賣淫不給他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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