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車內(nèi)有無物品后再叫“大哥”來盜竊
N本報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陳小強
本報訊 小跟班在前觀察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內(nèi)是否有東西,再用對講機通知“大哥”砸車窗盜竊。近日,廈門思明區(qū)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小李拘役四個月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500元。昨日,該判決正式生效。
2010年12月,只身在大連打工的未成年人小李跟隨才認識沒幾天的“大連哥”和“北京哥”來到廈門,并當(dāng)起了小跟班,做起了盜竊的營生。12月14日中午,3人來到思明區(qū)開禾路附近,小李先去探路,隨后兩位“大哥”砸開停在路邊一輛汽車的車窗,盜走筆記本電腦一臺和電腦包兩個。
在路上,小李因形跡可疑被警察攔下盤查,“大連哥”和“北京哥”則趁機逃脫。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