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鋼琴男老師猥褻8名女童 二審被判刑5年9個月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利用教授學(xué)生鋼琴之便,廈門一鋼琴男教師余某先后猥褻8名女童。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中級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二審以猥褻兒童罪,判處余某有期徒刑5年9個月。
余某,29歲,連城人,案發(fā)前為廈門某琴行的鋼琴教師。去年12月18日晚,家住海滄的女童曉穎(化名)在洗澡時,當(dāng)媽媽沖洗到她的私處,她突然說道,“媽媽怎么和余老師一樣,都用手摸我這里”。隨后,曉穎的媽媽報了警。第二天,余某就在琴行被公安機關(guān)帶走審查。據(jù)余某交代,去年9月至12月期間,他利用教授鋼琴課程之便,借教學(xué)需要之名,多次猥褻女學(xué)生。剛開始,女童們并沒有及時反映。后來,余某就越來越猖獗,先后共猥褻了8名女童11次。
今年6月,海滄法院一審認為,余某多次猥褻女童,其行為構(gòu)成了猥褻兒童罪,且他是利用教學(xué)之便,猥褻女童多達8人,次數(shù)多達11次,應(yīng)予以從重處罰。因此,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一審后,余某和受害女童家長均不服判決,均上訴至廈門中院。而近日廈門中院二審認為,一審法院的量刑過輕。于是,余某二審被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9個月。(本網(wǎng)記者 江榮義通訊員 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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