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印發(fā)通知,從3月1日起,我市的停車場收費將依照最新出臺的《廈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內容規(guī)定進行定價。
《辦法》的出臺,是為了引導我市機動車合理分流,維護停車場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不同停車場的性質和特點,我市將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jié)價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辦法》提出的定價原則,未來廈門“公立”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是:中心城區(qū)高于次中心城區(qū),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間,不同分區(qū)、特殊時段、特殊區(qū)域實行不同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同一停車場地下停車位收費標準應低于地面停車位30%以上,單獨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應低于同類區(qū)域地面停車場30%以上。同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車輛停放即停即收費,其余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30分鐘(含)以內免費(獨立專業(yè)機械立體停車場除外)。
《辦法》有效期為5年。目前,市發(fā)改委已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具體停車收費標準,方案正式出爐后將向大眾公布。(記者 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