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套假想安置房 賠了6萬違約金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張某聽說自己村莊可能會被拆遷安置,自己將分得約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他將這套“安置房”賣給了林某??梢荒甓噙^去了,張某的房子并沒有被拆遷,安置房當然也不見蹤影。于是,買房人林某將張某告上法院索要違約金10萬元。昨日,集美法院認為,雙方在訂立房屋買賣協(xié)議時均存在過錯,最后,張某支付林某違約金人民幣6萬元。
2009年,在廈門打工的林某一心買房,在好朋友吳某的介紹下,認識了張某。張某聲稱,其所在的集體經(jīng)濟組織近期將會拆遷,自己將分得大約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愿以每平方米3200元的價格賣給林某。幾經(jīng)商談后,2009年8月林某和張某簽訂房屋轉(zhuǎn)讓協(xié)議書,雙方約定張某以每平方米2800元的價格轉(zhuǎn)讓其約150平方米的安置房,林某先預(yù)付房款人民幣50000元,待張某取得安置房后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房產(chǎn)證歸林某;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賠付10萬元的違約金。
2010年年底,張某所在的集體經(jīng)濟組織拆遷,但張某的房屋并沒有在政府的拆遷范圍內(nèi)。林某因無法取得張某的安置房而將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支付違約金10萬元及相應(yīng)利息。張某表示拿不到安置房并不是其主觀原因,不愿意承擔違約責任。集美法院認為,雙方在訂立房屋買賣協(xié)議時均存在過錯,張某應(yīng)支付林某違約金人民幣6萬元。(本網(wǎng)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龔小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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