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市市長岳文海表示,周口平墳是因為平原地區(qū),地不增加,人口卻在逐年增加,未實行殯葬改革的村墳頭太多,農地里機器下不了地,人力種植成本又太高,有的田地就撂荒。目前,周口平遷墳頭246萬座,恢復耕地近3萬畝,原有的537個棺木市場銷聲匿跡。(12月4日《人民日報》)
要說平墳運動一點好處都沒有,這顯然也不是事實。平墳當然不是洪水猛獸,從歷史文明的縱深來看,連反對者恐怕也得承認,這遲早是大勢所趨。換句話說,從目的正義上看,網上的質疑、或者網下的詰難,其實與地方的主旨有著基本共識——那么,分歧在哪里?分歧在于程序正義。說得更直白一點,就是你以什么方式、什么手法、什么措施來讓這些墳頭消失。
民意的考量,具象化地表現在幾個細節(jié):譬如3月13日,商水縣召開一個3萬人參加的殯葬改革動員大會,小學生被要求回家宣傳政策,村莊掛滿宣傳標語,一支由退伍兵為主的“能打、能戰(zhàn)斗”的所謂“殯葬改革執(zhí)法大隊”宣告成立——這種彪悍的“架勢”,給人怎樣的聯想?再譬如有關“副處級祖墳”的傳聞真真假假、虛實莫辯,媒體稱,“有省政協前秘書長李某的祖墳,黃寨鄉(xiāng)也有一位在京做官者的祖墳,都沒動”,鄭州一位企業(yè)家是太康縣人,資產過億,老家祖墳被平后,派出所馬上派人驅車趕往鄭州,送上50只土雞,并賠禮道歉;又譬如有個縣規(guī)定對平遷墳頭完不成任務的鄉(xiāng)鎮(zhèn)“不撥付經費”、對鄉(xiāng)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責任追究,有個縣的《平墳復耕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規(guī)定,縣內所有副科級以上官員、股級官員、一般人員,分別在7到15天平掉自家墳頭,且待平墳后,還要提交一份鄉(xiāng)村兩級平墳證明才可上班……把反派角色出演得如此淋漓盡致,最后回頭說“其實我是臥底”——群眾能信嗎?
以上細節(jié),無非是平墳運動在情理與法理層面遭遇的公平質疑。一者,無論《殯葬管理條例》是否被修改,因《行政強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其相關規(guī)定即對所有涉及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行為具有約束力,因此,繞過法院強制平墳的行為,都難逃違法嫌疑;二者,在“速效”的平墳運動中,如此非正?;丶Y大量社會資源,平墳支出據說達5000萬,而眼下復種耕地近3萬畝,其“性價比”令人生疑;三者,此前平墳的說法是解決死人與活人爭地的矛盾,眼下又提出“機器難下地”的說法,理由五花八門,卻難逃邏輯發(fā)問,譬如所謂“農地里機器下不了地,人力種植成本又太高,有的田地就撂荒”——有農村生活經驗的都知道,這顯然是個悖論,在眼下的農村,人力成本難道要大于機器成本、撂荒是因為“機器下不了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