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主席講話
體現(xiàn)崛起中的大國形象
中國南亞學會會長孫士海介紹,雖然過去60年,世界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是仍然存在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單邊主義,以及大量訴諸暴力、武力解決沖突的現(xiàn)象,當今世界也仍然存在不公正的經(jīng)濟政治秩序。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包含的意義是非常多的,過去的60年,整個國際社會發(fā)生了巨大變化,但是這個原則的核心內涵仍然有生命力,仍然可以說是主導國家和國家關系的主要原則?!睂O士海說,這些年我國的實力也不斷上升,作為一個崛起中的大國,在周邊國家也引起了一些猜疑,習主席的講話,“表明我們的立場沒有變,我們還是在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來解決問題,這是一個崛起中的、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的體現(xiàn),也有利于周邊其他國家增強對中國的信念。”
中國現(xiàn)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南亞東南亞研究所所長胡仕勝介紹,最早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主要強調不干涉內政、互不侵犯、主權獨立、領土完整等,屬于防御性的措施,防止這些國家土地被殖民,屬于抱團取暖。
>>六點看法
公平正義就是反對霸權
習近平主席提到的六個“堅持”,被認為在新時代下賦予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新的內涵。
胡仕勝表示,主權國家不論貧富,不論大小,不論強弱,一律平等,這也是我國外交法多次強調的,“這次習主席提出要堅持主權平等,可以說是對原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最基本原則的繼承,重申了我國的立場,也表明這是我們未來還要堅持的立場?!?/P>
針對習主席提到的“堅持公平正義”,胡仕勝說,公平正義的本身就是要反對霸權,就是提出國際社會要公平、民主化,大小國家一律平等,“這次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60周年,就是向全世界表明,中國仍然堅持和平共處、堅持和平發(fā)展,即便崛起成為全球大國,也是不謀霸不稱霸的?!?/P>
胡仕勝認為,“堅持共同安全”,就是習主席此前提出的新亞洲安全觀的一個反映。
孫士海介紹,這幾十年來,一直在講共同安全觀,其實這也是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fā)展、衍生出來的,“比如說打擊恐怖主義,恐怖主義是一個世界的現(xiàn)象,而不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qū)的事情,只有各國共同合作起來,才能真正減少恐怖主義的威脅?!?/P>
>>五項原則
還須用法律機制來保障
孫士海說,國與國之間的關系不光是赤裸裸的利益關系,還有一個相互信任的關系,比如像我國倡導的利益共同體、取得共贏、共同發(fā)展等,“這是我們一直倡導的,這也是我們的外交理念,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一脈相承的。”
不過,孫士海認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究竟只是一項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原則,沒有法律上的效力,“這樣的原則是一種理念,要想實現(xiàn)這種理念,必須用一系列的機制來保證它。”
他表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雖然早已提出,但60年來因為邊界等問題產生的爭端仍然是有的,“我們既堅持原則,同時也要總結、吸取教訓,怎么樣更好地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P>
孫士海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是國際法,在新的形勢下,我們應該更多地利用各種國際機制來實現(xiàn)這種理念,甚至需要以法律關系、國家之間正式法律依據(jù)的形式,來保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保障和實施。
>>兩個獎項
官、民、組織或都可獲獎
習近平主席在講話中還提到,中國政府決定設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友誼獎”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卓越獎學金”。
胡仕勝說,這兩個獎項應該說是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落到實處的一個體現(xiàn),“設立這個獎是為了宣揚某種精神、繼承某種精神,我想,凡是倡導主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官、民、組織應該都有機會獲得這個獎項吧?!?/P>
他表示,通過每年頒發(fā)這個獎,中國也可向國際社會反復闡述這樣一種道理,“那就是和平共處應該是任何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上交往的一個最基本的道義和準則?!?/P>
背景鏈接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成國家間基本準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由中國政府提出,并與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的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系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不僅成為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也被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接受,成為規(guī)范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
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團就關于兩國在中國西藏地區(qū)的關系問題舉行談判時,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在亞非會議上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緬聯(lián)合聲明中改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并得到印方的贊同。
1954年4月29日,中國與印度發(fā)表談判公報,并簽署了《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xié)定》。兩國一致同意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列入公報和協(xié)定中,以此作為指導兩國關系的準則。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來總理先后訪問印度和緬甸。訪問中,周恩來總理分別于28日和29日同印度總理尼赫魯、緬甸總理吳努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確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指導兩國關系的原則,并共同倡議將五項原則作為指導一般國際關系的原則。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尼萬隆召開的亞非會議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得到了引申和發(fā)展,并被吸納進會議通過的處理國際關系的十項原則之中。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自問世以來不僅在中國同世界各國簽署的條約、公報、宣言、聲明等雙邊關系文件中得到確認,也在許多重要的國際會議和一系列國際文件中不斷被引用或重申。實際上已成為超越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tài)發(fā)展國家關系的基本原則。
國際評價
五項原則還能發(fā)揮更大作用
60年過去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中國不斷開拓對外關系新局面,它的內容也被納入聯(lián)合國通過的很多宣言中,成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國際關系和國際法基本準則。聯(lián)合國副秘書長兼法律顧問蘇亞雷斯認為,五項原則集中體現(xiàn)了聯(lián)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是化解國際難題的良方。蘇亞雷斯說,通過更多地運用五項原則,清楚理解何時來運用,盡我們所能將五項原則運用到日常的實踐之中。
俄羅斯國際事務委員會局長安德魯科特諾夫說,中國的經(jīng)驗表明,不管雙方價值觀有多大差異,兩國還是可以合作,建立相互的政治信任。如果我們運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求同存異,我們可以做得更多。
中國前駐英國大使,外交部美大司前司長馬振崗表示,現(xiàn)在我們講的新型大國關系,其中三個核心內容,一是互不對抗,不沖突;二是相互尊重;三是合作共贏。這基本上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思想是一致的。
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表示,中國現(xiàn)在是世界第二大經(jīng)濟體,但這并不意味著萬隆會議提出的“五項原則”就沒有意義,實際上,在新的形勢下,它可以發(fā)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