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下的紙條中,他對此后幾十年這樣記載:“(1950年)到中國大陸,過了5年的人民解放軍的軍隊生活,在退役后,又在泗陽縣的埠頭當了5年的貨物搬運工,而后被逮捕,被套上歷史反革命罪而判懲役十年,勞動改造二年六個月。在獄中因為生病,雖被允許保外就醫(yī),但卻是被移送到地方的人民公社農(nóng)場,在群眾的監(jiān)視下進行勞動改造,到了1973年,方總算獲得自由之身回到民間。”
想不明白,也不愿再多想的羅登輝只剩下一個愿望:落葉歸根。
1987年,臺灣方面開放老兵探親,在臺老兵潮水般涌往“內(nèi)務部”申請返鄉(xiāng)。在泗陽的羅登輝變得急躁不安,他每天在街頭徘徊,一看到好像是從臺灣回來探親的老人,就請對方帶信到臺灣家鄉(xiāng)。1988年11月,臺灣方面開始有限度地受理大陸臺胞赴臺探親,同年12月2日,臺灣方面公布了“允許大陸臺籍前國民黨軍人返臺定居案”,羅登輝也在這一年的夏天,終于和臺灣的家人聯(lián)絡(luò)上了。
臺灣的家人到泗陽來探望羅登輝,雖然已過去了45年,他的妹妹還是一眼就認出他,他的兒子更是感到驚喜,因為這可是自出生以來第一次見到父親。
興奮的羅登輝和家人一起趕到香港,到“港九救濟委員會”辦理返臺手續(xù),但是住了三個月,幾乎把旅費都花光了,還是辦不成手續(xù),因為臺灣方面的條件是必須“年75歲”的“大陸臺籍前國民黨軍人”才可以返臺。
這一年,羅登輝尚不滿72歲,也就是說他還得苦苦等待才能實現(xiàn)返鄉(xiāng)愿望,但是他的身體已不允許他再等待了。返鄉(xiāng)無望的他,回到泗陽后,用臺灣親友給的錢,建了一棟二層的紅瓦小樓。1989年的葉落時分,新房落成了,是村里最氣派的幾棟樓房之一,鄉(xiāng)親們都趕來慶祝,他的兒子也從臺灣趕來,并且拿到了他最渴望的返臺許可證。但這時的羅登輝,因肺病復發(fā),已沒有出門旅行的力氣,甚至,他連返回臺灣的意愿也沒有了。這一年的12月25日,羅登輝在泗陽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