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獎勵:“只是做了一個市民該做的事情”
據了解,事件發(fā)生后,德陽市政府相關部門已經為其申報“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并給予敬皓2萬元獎勵。
隨后,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得知此事后,聯(lián)合華西都市報為敬皓頒發(fā)正能量特等獎證書,并對他的英勇善舉給予1萬元現(xiàn)金獎勵。
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項目組在給敬皓的頒獎詞中這樣寫道:“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勇有謀,正義擔當。駕車追劫匪18公里,車流穿梭中顯英雄本色。為了一個陌生的孩子,他從人群中一躍而出,又悄然回到人群中去,他是‘俠之大者’。點贊平民英雄!”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fā)出《關于獎勵敬皓等17名有突出表現(xiàn)的見義勇為個人和2個有突出表現(xiàn)的見義勇為群體的決定》,對敬皓等個人和群體進行表彰獎勵。
決定中說,希望全省廣大干部群眾以敬皓等為榜樣,向英雄模范學習,學習他們扶正祛邪、助人為樂的高尚行為,學習他們臨危不懼、勇于獻身的英雄氣概,學習他們挺身而出、迎難而上的責任擔當,在全省努力營造人人關心見義勇為事業(yè)、關愛見義勇為人員、參與見義勇為行為的良好社會氛圍。
敬皓表示,獲獎十分開心,但自己只是做了一個市民應該做的事情,“當時只是關心小女孩的安危,在自己眼前發(fā)生的事,自己沒有辦法不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