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輝等組織賣淫案近日一審宣判。梁耀輝被稱為東莞“太子輝”,曾是東莞的風云人物,曾以20億元個人財富位列“百富榜”第406位。
東莞市中院判決梁耀輝犯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梁耀輝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梁耀輝系東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的股東和實際管理者。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從2004年開始提供賣淫活動服務(wù)。2013年,該桑拿中心用于賣淫的桑拿房房費收入接近4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