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基層巡察工作的開展,4月底以來,寧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探索巡察方式方法,開展縣級交叉巡察試點工作,破解同地域人情關系問題,推動巡察工作平衡開展,引向深入。
據(jù)悉,寧德市選取6個縣(市、區(qū))開展交叉巡察試點。交叉巡察組接受市縣兩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實行“雙授權”,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交叉巡察組異地巡察,縣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交叉巡察組對巡察對象開展巡察。
同時,交叉巡察執(zhí)行“三報告”制度:巡查中發(fā)現(xiàn)市管干部問題線索, 直接向市委巡察辦報告;對巡察中以非正常程序和方式打聽巡察情況的,向被巡查單位所在縣(市、區(qū))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登記備案;被巡察單位所在縣(市、區(qū)) 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巡察辦的指導和要求明顯違背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的,可直接向市委巡察辦報告。(福建日報記者 程枝文 通訊員 張麗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