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廣州日報》以《蛋黃摔不爛,能蹦半米高》為題,對記者張丹在廣東雷州市親歷“人造蛋”事件進行報道。9日,該記者前往涉嫌供應(yīng)“問題蛋”的河北平山進行采訪,被當?shù)鼐健罢垺钡焦簿謪f(xié)助調(diào)查近5個小時。直到昨天凌晨零時,記者方獲準離開公安局。
記者赴冀 暗訪“問題蛋”
記者張丹7日上午從北京趕到河北平山縣采訪,下榻在平山縣的“有家客?!?24房。
前日,張丹找到長期向雷州商販和廣東多個地市供貨的總經(jīng)銷商薛某剛。前日下午4時30分,在平山剛采訪完,準備在酒店寫稿的張丹,突然接到平山警方打來的電話,要求記者張丹就廣州日報9日刊登的平山暗訪的情況進行協(xié)查。
下午5時多,平山警方兩名警員和宣傳部一姓范的男子來到張丹下榻的酒店,將張丹“請上”警車,約7時30分抵達平山公安局。
記者“協(xié)查”近5小時
前晚,張丹一直被限制在公安局的平房里接受問話。張丹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警員說要拿錄音筆去拷貝,我說可以。他們拿走錄音筆后,約一個小時才出來詢問是哪個文件,聽了約半個小時后,又說聽得不是很清楚,要求我整理錄音材料給他們?!?/P>
晚上9時40分,張丹再次提出要趕稿,問是否可以離開。這時,一個姓范的“領(lǐng)導”稱,要其繼續(xù)接受調(diào)查。
10分鐘后,警方把張丹帶去見一商戶,確定是否記者當日所暗訪的商戶。經(jīng)辨認,的確為姓康的商戶,之后警方要張丹做辨認筆錄。
其后,張丹曾多次向警方提出是否可以先寫完稿再協(xié)助調(diào)查,但平山警方根本不予理會。直到昨天凌晨零時,記者才得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