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小娟等被告人當庭接受審判。 中新社圖片
今年5月2日,廣西賀州市八步區(qū)地稅局賀街分局局長周子雄被發(fā)現(xiàn)在家遇害。同時遇害的還有他的妻子凌小云和一雙兒女。隨后,5名犯罪嫌疑人落網。其中嫌犯凌小娟,是被害人凌小云的胞妹;蘇潔,是凌小娟的外甥女;蘇可章,是凌小娟的外甥、蘇潔的親哥哥;劉勝明,是蘇潔的男朋友。
11月9日,賀州市中級法院對“5·02”滅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凌小娟等3名主犯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錘殺親姐一家人
法院審理查明,凌小娟與凌小云因經濟利益及家庭瑣事積怨已久。凌小娟為了讓其母親能夠繼承凌小云遺產進而使其本人得益,而產生殺死凌小云一家人的歹念。凌小娟與蘇潔及劉勝明密謀殺人事宜,并以現(xiàn)金十萬元或幫蓋一棟房子為報酬,糾集劉勝明、蘇潔、蘇可章參與作案。凌小娟給蘇潔等人錢財準備作案工具,但因后者揮霍,未準備作案工具而未能實施殺人犯罪行為。
2011年2月間,凌小娟等人分別從凌小云家及其母親處獲取被害人家中鑰匙,先后兩次配制以備作案之用。3月,凌小娟再次糾集劉勝明、蘇潔、蘇可章商謀殺害凌小云一家人,并決定用鐵錘錘擊、刀戳的方法殺人。
5月2日約零時30分,被害人一家熄燈入睡后,凌小娟即帶領劉勝明、蘇可章到凌小云家一樓后門,用事先配好的鑰匙開門入屋。約1時30分,凌小娟認為凌小云家人睡熟后進入客廳,先將周子雄一雙兒女的房門關上,并示意蘇可章、劉勝明進入凌小云、周子雄臥室。凌用手電筒照明,蘇、劉用鐵錘分別擊打被害人夫婦頭部。因擔心被害人尚未死亡,凌小娟又示意蘇、劉二人用尖刀刺戳受害人頸部數刀直至確認死亡。隨后,凌小娟3人進入受害人兒女的臥室,同樣用錘打、刺戳的方式殺死周子雄年僅15、16歲的兒女。
殺害4名被害人后,凌小娟、劉勝明在四樓翻找凌家財物,搜得人民幣24000余元、手機兩臺等財物。三人隨后又企圖殺害住在五樓的周子雄母親和保姆,因未能打開房門而未實施殺人犯罪行為。
作案后,劉勝明找到蘇潔及其朋友劉榮波,一起外逃至湖南長沙等地。5月3日,劉勝明將其殺人的事告訴了劉榮波,劉榮波在明知劉勝明是犯罪人員的情況下,仍為劉勝明住宿登記提供了身份證并讓其女友開了銀行卡給劉勝明使用。5月18日,凌小娟等五名被告人悉數落網。
外甥女另案起訴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凌小娟力圖翻供,說只想讓她姐破點錢財,沒有殺人的理由,將罪狀推給蘇潔等。但是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凌小娟始終拿不出新的證據。
在宣判過程中,凌小娟說:“因為自己的一時不理智,參與了犯罪,并引發(fā)了如此嚴重的后果,為此,深感悔恨、愧疚,希望法官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有時間從內心和行為上去徹底懺悔我的罪行,家里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請求法官盡可能從寬處理我?!?
法院判決,被告人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告人劉榮波犯窩藏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數罪并罰,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榮波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蘇潔因犯案時未滿18周歲,需另案起訴。
宣判后,凌小娟等三名主犯均表示要上訴。中新網 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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