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楊光亮案首次庭審。南方日報資料圖片
57歲的楊光亮身穿囚服,被押出法庭,路過隔壁茂名市國土局原局長李劭(被控濫用職權及受賄)過堂現(xiàn)場,他瞄了一眼昔日下屬,神色黯然。昨日,茂名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被控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于廣州中院再次開庭,昔日“心腹”拒絕出庭作有利于楊光亮的證言,沉默之余他反復強調自首情節(jié),以求輕判。
“收到的是一張500萬元借據(jù),不是現(xiàn)金”
兩個情婦,14套房產,60多本存折,1 .3億元家財。今年6月,當公訴人逐一列舉楊光亮的受賄事實時,其受賄數(shù)額之巨、次數(shù)之多、行賄人職位之高(名單中有時任茂名市相關縣、區(qū)、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一把手”),旁聽席里議論紛紛。
檢方指控,楊光亮受賄折合人民幣1048萬元,港幣200萬元。此外,有折合人民幣3464萬元、歐元2.4萬元的財產,楊光亮不能說明來源。
首次庭審中,楊光亮對指控的主要事實表示認罪,但辯解說沒有收到茂名市博匯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某給送的現(xiàn)金500萬元,黃某只是向他出具了一張500萬元的借據(jù)。
昨日,楊光亮再次稱500萬元借據(jù)不應認定為受賄額。“我并沒有收到500萬元現(xiàn)金,那些老板見面稱兄道弟,其實心里并不想送錢給我?!?/P>
“雙規(guī)后如實交代應認定為自首”
昨日,辯護律師提交了兩份新的證詞,證詞中楊光亮及妻子認為,檢方指控的3400余萬無合法來源財產中,100萬元為岳父母歷年來所送,另有80萬元為楊光亮投資果園的合法收入,檢方未加以甄別。
公訴人反駁稱,證詞為楊光亮親屬所作,有利害關系,證明效力低,同時投資果園的合法收入,無承包合同等物證佐證。
“果園的事情,我的秘書、司機及茂名市委的一個朋友,都是知道的?!睏罟饬琳f。
法官遂詢問辯護律師,有無找尋楊光亮上述下屬及朋友出庭作證。“找了,他們都不愿意出庭作證?!甭蓭煋u搖頭。
楊光亮沉默,后強調2009年10月被雙規(guī)后,已經如實交代所有違法犯罪事實,應該認定為自首。
據(jù)報道,多位接觸過楊光亮的人士認為,楊交友廣泛,為人豪爽,幫朋友辦事不遺余力,且喜歡與企業(yè)老板打交道,也愿意幫其辦事,“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江湖觀”比較根深蒂固。
楊家的一位世交分析,聚集在楊身邊的大部分所謂的“朋友”,都是想求他辦事的人。這些“朋友”以“紅包”搭橋打通關系,利用楊光亮手中的職權,實現(xiàn)自己的個人利益,真正將心比心、真誠相待的很少。楊光亮的“江湖道義”,說到底只是一個利益關系。
在楊光亮被“雙規(guī)”、走下權力高點后,2010年春節(jié),昔日圍著楊光亮稱兄道弟的“朋友”幾乎不見蹤影,反而楊光亮兒子的一些朋友,帶著年貨上門,陪伴母子兩人度過慘淡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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