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回應
金玉其表 正被調查
“哪里是在賣榨菜,他們賣的是銀子嘛!買的都是房地產(chǎn)公司什么的大老板兒,銀做的碗和筷子是拿來送禮的,那榨菜只是由頭,聽起來好聽一些罷了!”一位水果攤主說。
對于這種做法,重慶市消委會投訴部主任喻軍表示,該款榨菜有誤導消費者及過度包裝的嫌疑。目前,重慶市消委會已責成涪陵區(qū)消委會對此進行深入調查。涪陵區(qū)消委會有關工作人員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調查正在進一步進行當中。
7月12日,涪陵區(qū)委書記張鳴對此事表示:“認為涪陵的禮品榨菜存在過度包裝的問題,我也比較贊成。我還真沒有吃過那個菜,也沒有翻開那個盒子看一看,好像說里面有一個小銀碗,有一對小銀筷子。一個產(chǎn)品還是要靠產(chǎn)品本身的競爭力才行,企業(yè)應該認真考慮?!备⒘陞^(qū)外宣辦主任孫廷娟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涪陵區(qū)已將此事責成涪陵區(qū)榨菜辦進行跟進,目前工作正在進行中。
處于風口浪尖的涪陵榨菜集團目前對此事有何說法?羊城晚報記者隨即來到涪陵集團總部。該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事應該找市場部,而市場部又稱需要找總經(jīng)辦,總經(jīng)辦則稱要找董事會秘書處。最后,董事會秘書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前涪陵榨菜集團針對“天價榨菜”事件曾有回應,該回應代表涪陵榨菜的官方態(tài)度。
記者隨后找到該份回應,回應稱:高端產(chǎn)品沉香榨菜系公司2007年初推出的一款禮品榨菜,該產(chǎn)品推出后一直按照正常程序生產(chǎn)和銷售,此后公司沒有對該產(chǎn)品進行任何宣傳。目前公司禮品榨菜有近20個品種,銷售價格從幾十元到兩千多元不等,所有的禮品榨菜主要在涪陵地區(qū)和重慶市區(qū)銷售,沒有全國推廣。
“沉香榨菜自2007年推出至今,該產(chǎn)品正常銷售,對公司的業(yè)績影響甚小?!?/P>
引起這場風暴的中信證券分析師黃巍,此前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承認,沉香榨菜只是個“噱頭”。
法律看法
賣榨菜還是賣筷子?
“天價榨菜”是否有欺詐之嫌?記者就此采訪了眾多法學專家、學者、律師等。不少學者都認為“天價榨菜”具有欺騙性,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應該改正。
“他們到底是賣榨菜還是賣筷子啊?”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程信和對此表示:“他們在產(chǎn)品的外面說是賣榨菜,宣傳的也是榨菜,可里面的主要東西卻不是榨菜,而是銀制的碗筷,這種做法是有欺騙性的,會誘導顧客發(fā)生誤解。”“根據(jù)《廣告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包裝上的標識和里面的產(chǎn)品必須一致,這是最基本的商業(yè)準則?!?/P>
程信和表示:“在買賣雙方中,買方是弱者,賣方是強者,是專家。賣家有必要把自己所賣的東西在包裝上清楚地告訴買家,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這一點‘天價榨菜’沒有做到,從這個角度,說‘天價榨菜’有欺詐性質也是可以的。包裝盒里擺著不一樣的東西,其整體價格超過核心產(chǎn)品的價格很多,這是不合適的。他們改正的方法有兩種,要么就在盒子上寫明賣的是銀制的碗筷搭配榨菜,要么就只賣榨菜把銀制的碗筷拿出去,兩者只能選其一。”
廣東海際明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富杰對此表示:“本來在市場上交易,買賣雙方之間的行為應該由市場來調節(jié),只要你情我愿就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所賣的商品與包裝上的標識差距過大,那就確有欺詐的嫌疑了。畢竟這種做法是會引起誤解的,從而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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