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審計署10日公布的《“十二五”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征求意見稿)》,“十二五”期間,中國擬在對副省級城市市委書記進行審計試點基礎上,探索開展?。ㄗ灾螀^(qū)、直轄市)委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活動。
53名省部長已進行審計
“據我們了解,世界上20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有1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都有審計制度,但是只有中國在搞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署總審計師孫寶厚說。
在中國,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經過了范圍逐步擴大、級別不斷提高的過程。
1999年5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有關規(guī)定明確的審計對象,只包括縣級以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
2005年,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擴大到地廳級。按照中央要求,審計署從2000年開始,對省部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試點。截至2010年,中國審計機關共對53名省部長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僅2009年和2010年就達到37但對省委書記的審計尚名,未進行過試點。
將推行縣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
《“十二五”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征求意見稿)》更加明確提出,中國將全面推進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除鞏固深化地廳級及以下行政領導干部、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審計外,還將推行縣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逐步擴大市(地)黨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探索開展?。ㄗ灾螀^(qū)、直轄市)委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在促使中國領導干部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推動從機制上、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僅2010年,中國就審計領導干部3.69萬名,共查出領導干部對違規(guī)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249億元,82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465名相關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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