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275萬炒股,1802萬未歸還,被免去職務后貪污公款潛逃7年,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劃財務處出納孫新于2015年6月8日被從柬埔寨押解回國,孫新是“紅色通緝令”中北京地區(qū)首個歸案被通緝人員,也是“紅通”落網(wǎng)人員第一個受審的人員。(微信ID:fzwb_52165216)
今天上午,孫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在二中院受審。
孫新1968年7月4日出生,大專文化,北京人。昨日是他的48歲生日。
2015年11月9日,孫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被移送審查起訴。其間,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
市檢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孫新利用擔任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財務出納,負責收支公款、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支票等單位財務手續(xù)以及領取銀行對賬單等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共計2275萬余元轉入其控制的個人證券賬戶,用于證券交易,并先后歸還472萬余元,其他1802萬余元未歸還。(微信ID:fzwb_52165216)
因被免去出納職務,被告人孫新于2008年1月至3月,偽造了銀行協(xié)定存款合同、協(xié)定存款賬戶對賬單等交接材料,并與孫某完成交接工作。同年10月21日,單位辦理銀行業(yè)務時發(fā)現(xiàn)協(xié)定存款賬戶已銷戶,便要求孫新到單位說明情況。當日至23日,孫新從其控制的用于證券交易的銀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計57萬余元,并攜帶潛逃境外。案發(fā)后80萬涉案款已凍結。檢方認為,應以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追究孫新的刑事責任。(記者 洪雪 編輯 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