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成心生怨恨
“沖動男”持刀砍人劫持人質(zhì)
求愛不成心生怨恨,持刀砍人劫持人質(zhì),23歲的王一男一時沖動,試圖殺死拒絕自己的小蘭未果。5月18日,王一男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
王一男和小蘭是同事,都在市區(qū)一家電子廠上班。去年6月份的一天,一次偶然的機會,王一男在廠里遇到了小蘭,擦肩而過的一瞬間,他被清秀可人的小蘭深深吸引。事后,王一男到處打聽,詢問小蘭的情況。知道小蘭工作的車間后,王一男拜托熟人為其牽線,借機認識了小蘭。
接下來的幾個月里,王一男費勁心機,他總是有事沒事找小蘭聊天,并時常請她吃飯,培養(yǎng)雙方的感情基礎(chǔ)。大多數(shù)情況下,小蘭對王一男的邀請也不回避,兩人對彼此也漸漸了解。忍耐了兩個月后,王一男大膽出擊,將愛慕之情流露給小蘭。哪知道,小蘭覺得他不夠成熟,并沒有與他談感情的意思,委婉地拒絕了王一男的追求。
被女孩拒絕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王一男卻不這么想,他認為小蘭不給面子,讓他在廠里丟了份兒,進而產(chǎn)生了殺人報復(fù)的念頭。
去年9月的一天,下午4點左右,拎著一把刀,王一男跑進了小蘭的車間。還沒等小蘭反應(yīng)過來,他就沖上去一通亂砍。出于本能,小蘭用雙手抱住頭,其手指也因此被砍斷了幾根。旁邊的工友見狀,試圖上去勸阻。王一男則用刀抵住小蘭,拒絕別人靠近。警方人員趕到后,經(jīng)過耐心勸說,王一男終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今年2月份,王一男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清河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王一男認為判得太重,提起上訴。5月18日,市中院審理了此案。中院認為,王一男戀愛不成,持刀殺人,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因意志外的原因,他未能得逞,是殺人未遂,可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市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王一男也為自己的一時沖動付出了代價。 (李吉華 趙德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