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讓朋友幫忙開車載回去,誰知朋友不認識路,開進巷子出不來,男子只好自己駕駛,恰遇民警臨檢,被當場查獲。23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陳某被英都派出所刑拘。
陳某,安溪人。22日晚,陳某受朋友邀請到南安英都某KTV聚會。知道酒后不能開車,陳某特意叫了小廖跟小林兩名女性朋友一起去,回家時,兩人可以幫忙開車。
次日凌晨0時許,陳某等人回家,喝了酒的陳某讓小廖開車。由于天黑,對地方又不熟悉,小廖到英都閥門基地十字交叉路口時走錯方向,將車開到一條尚未修好的路。由于平常都是開自動擋的車,對手動擋的不熟,當小廖欲調頭時,發(fā)現(xiàn)有點困難。見狀,陳某只好自己“上陣”,打算將車開到主干道上再換人。
當陳某開車調頭回到英都閥門基地十字路口時,再次認錯方向,往相反的英都鎮(zhèn)區(qū)方向行駛了1公里。在英都人民法庭附近,恰好碰到英都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設卡盤查,陳某被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檢測,陳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130.65mg/100ml,涉嫌醉駕。(記者 傅梅香 通訊員 張偉敏)